返回第114章 乔装打扮  穿越八零,我把反派哄成胎盘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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聿鸿楨原本只是隨手指了个人做陪读,想要应付自己的母亲,根本没把那个人当一回事。

可亲眼见到江薇雨出现在他面前,突然来了兴致。

不管母亲怎么想,他坚定的要將这个人留下,做自己的陪读。

聿太太上下打量江薇雨,觉得是个假小子,不諳世事,留著便留著吧,最重要的是儿子愿意留下来,抢夺聿家的继承权。

江薇雨就这样,落到聿鸿楨手里。

起初见这小丫头,只是觉得她身上有一股旺盛的生命力。想著身边有个鲜活的小东西作陪,也挺好。

后来工厂出事,她跳出来维护自己,虽然是演戏,却让聿鸿楨內心微微触动。

当他把二房的那位大舅子弄到监狱里,聿怀锦找上门来,对自己的儿子大打出手,聿鸿楨都还只是淡淡的,心无波澜。

偏偏父亲下楼的时候,踩到江薇雨的陷阱,被弄一脚狗屎,还摔得那样惨,他站在楼上,看著江薇雨得意的笑,听著她数落说,让你欺负我家少爷。

聿鸿楨第一次觉得,被人维护的感觉真好。

从那以后,他就对这小丫头上了心。

可是从什么时候,对她生出男女之情的执念,喜欢她,非她不可的呢?

聿鸿楨想了很久,也没有想不明白,只想起中国古语里有一句,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

从他意识到自己喜欢这小丫头那天开始,聿鸿楨就明白,他一定要得到她,不惜任何代价。

可是现在,他的小丫头仍然迴避他的喜欢。

那他就需要一些事情,让这小丫头明白自己的心意。

之所以放她离开,不是真的要让她走,而是聿鸿楨在赌,赌这个小丫头心中有自己,不会就这么轻易的逃了。

江薇雨在酒店住的並不安稳,恨不得立刻就去租住的房子里,避开聿太太的视线,同住在一层楼,她实在是如坐针毡。

好在过了两三天,那位女秘书就来找人,带她去租好的公寓入住。

她毫不犹豫提著行李跑了,聿鸿楨给她安排的大平层公寓楼,电梯入户的好房子,江薇雨很是喜欢。

住进去当天,聿珍珍就给她打电话,“汤姆森正在纽约开巡迴演唱会,听说你到纽约了,特地让我联繫你,想请你吃顿饭,去看他的演唱会,你要不要去啊?”

汤姆森就是当年要跟她组乐队的那个白人帅哥,江薇雨是万万没想到,当年自己隨便一说,结果这傢伙真的有男朋友。

汤姆森的男朋友也是个音乐爱好者,两个人性格都挺好。

江薇雨说想跟他们学音乐,他们算是倾囊相授。

后来汤姆森想要跑到纽约来搞音乐,江薇雨就为他写了两首歌,汤姆森用这两首歌在纽约一炮而红,然后签了大的唱片公司,开始发行唱片。

这4年间,江薇雨给他写了四五首歌,每一首都是爆款金曲。

汤姆森一直说,江薇雨是最懂他的知音天使,如果不是因为他喜欢的是男人,有男朋友了,他一定会狠狠的追求江薇雨。

江薇雨当时心想,这话幸好没被她家少爷听到,不然肯定有人要倒霉。

他们已经许久未见,难得汤姆森邀约,正好他在纽约开巡迴演唱会,江薇雨自然是要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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