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章 女团的文化门槛都这么高了吗? 文娱:这个明星过分全能
这番话,引起了在场所有人的深思。
林知春也加入了討论:“在我看来,最难得的是,你的魔法世界和我们早期的武侠一样,拥有无限的可能,而不像现在很多作品,只是简单的战力堆叠。”
“如果魔法只是一个破坏力很强的东西,那巫师就不用躲著麻瓜了。”
“在你的设定中,相较单纯的破坏力而言,近代工业科学应该是强於魔法的。”
“关键在於,魔法是一种人类在前现代化社会当中的,基於经验主义的,一种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方法。”
“就像传统医学,它从来不认为自己只是医学,它认为治病这个事只是捎带脚乾的,它真正的核心是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方法论,甚至讲究什么『上医医国』,对吧?”
就连一直安静的邱识月,都难得地开口,用她那特有的、慢悠悠的语调补充道:“魔法……其实就是一种身份认同,或者说,是这些人的主流文化认同。”
“这是支撑他们成为一个族群的原因,所以他们会想要爭取巫师的身份权利、责任……就这些东西,这与我们的社会何其相像……”
见所有人都看著自己,邱识月的声音更低了些,喃喃道:“我也很喜欢赫敏。她没有大难不死的光环,也没有那么好的魔法家庭对她的包容。她是一个来自麻瓜家庭的外来者,她有融入危机,她怕被人不接纳,就像克鲁克山、巴克比克、纳威一样……”
週游彻底傻眼了。
他目瞪口呆地看著眼前这几个正经危坐、侃侃而谈的姑娘,感觉自己的世界观受到了衝击。
他就是讲个故事图一乐,顺便在直播间混混时长,怎么就上升到社会学、哲学和文化认同的高度了?
现在女团的文化门槛都这么高了吗?
哦,不对,这是蓝星的初代女团,人均高学歷文化精英……那没事了。
正当週游再度感慨蓝星华国公民恐怖的文化素质时,她们又开始了新一轮的討论,这次的焦点,竟然是罗恩。
“其实我最喜欢的人是罗恩。”“林知春率先开口,“他好像总是唯唯诺诺的,跟勇敢不搭边。”
“他穿著旧长袍,用著旧魔杖,一切都是『旧』的。”
“跟飞扬跋扈的马尔福、严於律己的赫敏,还有主角哈利·波特相比,他好像总是个小配角,好像天生就该不自信。”
“但在我看来,他对於自己能力的边界,以及对自己能做到什么,是在脑子里反覆盘算过的。”
“他的自信,是基於对自身准確的判断。”
“就拿下巫师棋的桥段来说,此前哈利动用了自己的飞行能力,赫敏用了自己的知识,而轮到罗恩下巫师棋的时候,他可一点都不含糊,直接接管了指挥。”
“他也是整个故事中,第一个决定牺牲自己的人,那时候他才一年级啊!他说,『这就是下棋,总是要做出一些牺牲的。』这句话,我觉得是整个故事里最爷们的一句话!”
夏念荷用力地点头应和:“对!他就是我们普通人。”
“有一些人啊,非常的自信、非常的有勇气,但他往往是害怕自己表现出懦弱,他害怕碰到那个平凡的自己,所以他要一直给自己鼓劲。”
“就这点而言,罗恩也很可贵,也是英雄。”
说著说著,夏念荷还悄悄瞟了一眼週游,笑著说道:“而且你看罗恩,他从小其实被保护得很好。爸爸妈妈有爱,哥哥们也都挺疼他的。”
“虽然他的两个双胞胎哥哥经常跟他开玩笑,但你能感觉到,他们感情很好。”
“所以说,爱,便是罗恩自信和勇气的来源。”
“他的勇气和自信流露出来的时候,就是一种润物细无声的震撼。”
余晓冬补充道:“你说的这点我特別认同。比如三强爭霸赛期间,小天狼星担心哈利,以阿尼玛格斯的形態来到霍格莫德村,靠吃老鼠度日。罗恩听到这个消息后,跟哈利说的是:『哇,哈利,天知道他有多爱你。』”
“他没有说『哎呀小天狼星是多么恨小矮星彼得』——我们都知道小天狼星恨透了小矮星彼得,所以他才想『生啖其肉』。”
“要知道,他可是一直养著那只老鼠斑斑的,得知斑斑是小矮星的时候,按照正常逻辑,他是最有可能往仇恨那方面想的人。”
“但他没有。因为他就是特別能感知到爱的存在,有著非常坚定的、不易被人攻破的、自愈性非常强的精神內核……”
週游听著她们你一言我一语地把罗恩夸上了天,只觉得哭笑不得。
其实如果不是有超级记忆,他对原作中这些人物的熟悉度並不算高,印象最深的,反而是他最討厌的乌姆里奇。
他觉得很奇怪,按理说,在场几人应该会优先吐槽自己討厌的人物才对啊。
就算不喜欢乌姆里奇,那伏地魔呢?斯內普呢?
不行,不能让她们接著捧下去了,这气氛太和谐了,不利於製造节目衝突,而且捧得太高,以后故事就不好放出来了,容易高开低走。
至少得让她们喷一喷,有点火药味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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