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4章 来歷 落魄贵族千金被迫成为我的女僕
橡木酒馆的角落里,油灯的光晕晃得人眼皮发沉。
那个男人坐在最靠里的位置,面前摆著一杯麦酒,他一口都没动。
他的脸很普通。
普通的五官,普通的肤色,普通得让人看第二眼就会忘记。
身上穿著件半旧的粗麻布外套,袖口磨得发白,像是哪个刚从乡下来的穷帮工。
没有人注意他。
这正是他想要的。
男人端起酒杯,凑到嘴边,用嘴唇沾了沾那层白色的泡沫,又放下了。
酒的味道。
很奇怪。
他想起三天前第一次尝到这东西的时候,那种古怪的、刺激的液体从喉咙滑下去的感觉,让他差点当场吐出来。
但现在,他已经能面不改色地把它端在手里了。
人的身体,真是奇妙。
他在桌下的手轻轻握了握拳,感受著掌心里那股蓬勃的力道。
后背的枪伤已经癒合了大半,那几颗打进去的铁疙瘩,被他用肌肉硬生生挤了出来,叮叮噹噹落在地上的时候,他低头看著那些沾著血的金属小东西,忽然觉得很可笑。
就凭这个?
那些弱小的人类,就凭这个,也敢对著他开枪?
他想起那个衝进来的男人,红著眼睛,疯狂地扣动扳机。六颗子弹,全打在他身上。疼是真的疼,但也仅此而已了。
他本来可以一爪子拍碎那个男人的脑袋。
但他没有。
不是因为仁慈,而是因为没必要。
骑士们就快来了,那些人身体內蕴藏著强大的力量,让他也十分畏惧,不愿意和那些人碰面。
现在他坐在这里,身上穿著从某个倒霉蛋身上扒下来的衣服,脸上掛著从另一个倒霉蛋记忆里学来的表情——那种木然的、有点疲惫的、一看就是穷苦人的表情。
八个人。
加上没吃完的那半个,一共六个半。
咦……
怎么感觉好像哪里不太对,他晃了晃脑袋,吃的人太多了,记忆太繁杂,脑子里总是一团浆糊。
他吃掉的第一个人,是个进山砍柴的樵夫。
那天他刚从山洞里爬出来,浑身都在痛,饿得发疯,然后那个人就出现了。
他扑上去,咬断他的喉咙,撕开他的胸膛,把那些温热的、跳动著的东西吞下去。
然后,奇怪的事情发生了。
他开始看见一些画面。
那个樵夫的家,他的老婆孩子,他那间破草屋,他每天早上起来劈柴、中午啃乾粮、傍晚背著柴火下山的日子。
那些画面像潮水一样涌进脑子里,搅得他头疼欲裂,但等疼痛过去之后,他发现自己能……想了。
或者说,叫做思考?
人类好像是这样形容的。
他知道自己是谁。
不,他知道那个樵夫是谁。
他叫老马库斯。
死了。
被他吃了。
而他,从那一刻起,开始变成老马库斯。
第二个,是个进城卖菜的农夫。那时候他刚吃了第一个人,还不太会控制自己的身体,顶著一张半人半狼的脸,在城外的野地里晃荡。
那个农夫推著独轮车从旁边经过,嚇得腿都软了,尖叫著要跑。
他扑上去,几口就解决了。
然后他又得到了更多画面。
那个农夫的菜地,他种的白菜萝卜,他那个凶巴巴的老婆,他那几个整天光著脚丫子乱跑的孩子。
画面越来越多,越来越乱,有时候他分不清哪些是那个樵夫的,哪些是这个农夫的,哪些是他自己的。
他自己的记忆是什么来著?
他努力想了想。
狼群。
灰黑色的毛,腥膻的气味,奔跑时风吹过耳边的呼啸。
还有……被赶走的那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