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大口吃肉 娶妻抵税?从养活美娇媳妇开始
沈玉城进了家,把屋门关上。
他將新买的衣裳拿了出来,抖了两下。
“给你买了两套换洗的衣裳,和一件棉服。你看看,合不合身?”
林知念见了新衣,立马接了过来,放在身前比划了一下。
这是一件绢布织成的冬衣,比粗糙的麻布要细腻轻巧些,穿在身上也舒服些。
“真好看。”
以前她看都不会看一眼的绢布粗衣,此刻觉得是这世上最好看最贴心的衣服。
“两套成套的,款式一样,顏色不同。等晚上洗了澡,你都试试。要是有不合身的,明天我让隔壁嫂子帮你裁剪一下。”
“嗯嗯。”
接著沈玉城又把棉衣拿了出来。
“本来想给你买两件棉衣的,也没剩多少钱了。”
林知念立马接过去,把棉衣披在了身上,刚好合身。
“对了,你换下来的衣物我早上瞧过了,贴身衣物勉强还能抢救一下,那件大氅没救了,给雷霆当狗窝吧。”沈玉城接著说道。
“噗~”
林知念闻言,忍俊不禁。
“抢救一下……你哪来那么多绘声绘色的词啊?”
她发现沈玉城的口条极好,幽默风趣。
林知念心满意足的把衣服叠好,把棉衣掛了起来。
原来她的幸福,真的可以非常简单。
林知念见沈玉城掏了一刀宣纸出来,又拿出了几样文具,便问道:“咦?你买这么文具是做什么用处的?”
“这宣纸可贵,一张能顶一斤大米。我把它买了来,自然是生財有道。”沈玉城神秘一笑。
“是画符籙?还是替人撰写家书?你念过书学过写字?”林知念一连串拋出了好几个问题。
沈玉城没学过写毛笔字,但前身学过。
他有前身所有的记忆,自然也有写毛笔字的功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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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咱们村子里就二百来人,村东头到村西头,小跑两步也就十来分钟,帮谁写家书好呢?”沈玉城淡淡笑著说道。
听到这话,林知念顿时俏脸一红。
“又卖关子。”林知念幽幽的瞪了沈玉城一眼。
古代的娱乐活动,无非就是那么几样。
吃喝嫖赌,勾栏听曲,梨园看戏,茶楼听说书……
沈玉城寻思著,写个小说话本,改天进城拿去书铺卖了,看看能不能赚点外快。
锅里的米饭熟了,不等沈玉城起身,林知念立马將锅取下来。
然后盛了两碗饭,又把昨天没吃完的坚果拿了出来。
沈玉城起身去了一趟灶房,把热好的烧鸡拿了出来。
荷叶打开,一只肥的流油的烧鸡,散发出浓郁的肉香味儿。
闻著这味儿,小两口的独自都叫了起来,眼泪不爭气的从嘴角流下。
“等一下。”
沈玉城喊了一声,赶忙取来两只竹杯,又把二驴子送的酒拿出,倒上两杯。
在这大西北,酒是非常重要的御寒物资。
家家户户就连孩童妇女,都能小饮上两口。
“来,先喝一口酒。”沈玉城端起了酒杯。
林知念本不会喝酒,可此情此景,火炉暖洋洋的烤著,烧鸡和白花花的大米饭在桌上摆著。
再加上有一个对自己关怀备至的男人在自己面前坐著,林知念也来了兴致。
“我不喝那么多,你多喝点。”林知念说著,便把竹杯中的酒倒出了大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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