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狩猎大角鹿 蛮荒时代:我能契约万物
“沙沙沙……”
山坡上,一群黄褐色的大角鹿,正在悠閒的吃著草。
这些大角鹿与姜泽前世看过的所有鹿都不一样。
首先是它们的体型特別巨大,站立时肩高可达三米左右,体长可达五米以上。
粗略估算,每一头成年大角鹿的体重,至少都在三千斤以上,个別长得比较高大的雄鹿,体重甚至能达到五六千斤!
其次,它们的鹿角也很奇特,像两只横向生长的巨型手掌,又像两把带著尖刺的扇子,两角之间的跨度达到惊人的三到五米!
最后就是它们的皮毛。
这些大角鹿身上披著一层柔软厚实的毛髮,而且鹿皮比较柔软,是部落最喜欢的兽皮衣原材料之一。
对於部落人来说,大角鹿可谓全身都是宝。
鹿角和鹿骨可以製作武器和工具,鹿血可以补充盐分和营养,鹿肉滋味鲜美,而且富含部落人最爱吃的脂肪。
正因为如此,大角鹿才会成为犀部落狩猎队的头號目標。
当然,这些大角鹿的体型如此壮硕,攻击力大得惊人,围猎它们是有风险的。
姜泽数了一下,这群大角鹿有二十一头,岩山將整个狩猎队的一百多名战士都调集过来了。
他们不指望能將这群大角鹿全部捕获,那不现实。
按照岩山的说法,能捕获三头就算成功,捕获五头就是先祖保佑,捕获八头……那绝对是犀神显灵了!
山坡下,狩猎队呈扇形分布,宛如一个大布口袋,將大角鹿群围了起来。
“绊索都布好了没有?”
一簇灌木丛中,岩山低声向负责传信的战士问道。
“布置好了,头领,我们在大角鹿群可能逃生的路线上,都布置了绊索。”
岩山盯著那群大角鹿,舔了舔乾燥的嘴唇道:“很好,发信號,让大家准备动手!”
负责传信的战士从兽皮衣里掏出一枚短小的骨哨,模仿鸟叫的声音,连吹了三声。
霎时间,一百多个战士按照岩山的安排,先后动了起来。
“嗖嗖嗖……”
离大角鹿最近的二十多个战士站了起来,把特製的长矛当標枪投掷了出去。
虽然大多数长矛都落空了,但也有两支长矛成功扎中了大角鹿。
“嗷……”
鹿群中的雄鹿仰天发出一道嘶吼声,隨后带著整个鹿群向树木更密集的山下跑去。
“射箭!”
有战士大吼一声,隨后又是数十支箭矢带著破空声向大角鹿群射去,有几只倒霉的大角鹿被箭射中,发出了哀嚎声。
投矛和射箭结束后,岩山立刻將弓箭斜跨在身上,然后手持长矛,挥手道:“追!”
七八十个战士在岩山的率领下,纷纷向大角鹿逃走的方向追去,有些射箭技艺比较好的战士,甚至会在追击的途中找机会射大角鹿的腿。
“泽,受伤的大角鹿很危险,千万不要轻易靠近,跟紧我就可以了。”
苏叶一边跑,一边还不忘提醒姜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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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泽点了点头,然后闷头跟著大家一起追。
作为一个没有狩猎经验的新战士,他首要的任务不是出风头,而是先保命,其次是观摩其他战士如何狩猎,不断的学习经验。
姜泽很明白这一点,所以他绝不会贸然往前冲。
大角鹿群奔跑的很快,哪怕是那几只受伤的大角鹿,也没有掉队。
转眼之间,它们就从植被稀疏的山坡上,跑进了山下的密林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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