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章 驯养大角鹿 蛮荒时代:我能契约万物
姜泽了大约十天的时间,將所有开闢出来的荒地全部种上了庄稼。
其中,有一部分是他自己进山找的,有一部分则是族人们自发的一点一点凑出来的。
这让姜泽大受感动,犀部落虽然在物资文明方面落后了一点,但人情味却比前世的钢铁丛林要浓得多。
原因也很简单,越是物资匱乏,环境险恶,大家越要互相帮助、抱团取暖才能活下去。
而物资丰富、保障有力、基础设施完善的年代,人们不需要依靠特定的集体也能活下去,把互相帮助当成了麻烦,自然也失去了这种人情味。
两种生活方式,说不上好坏,只是发展阶段与个人喜好不同罢了。
种植完成后,姜泽立刻又开始进行新的项目——驯养野兽。
这一天,他跟隨狩猎队一起进山,但目標不是那些成年野兽,而是各种草食性动物的幼兽。
春季,正是野兽產仔的季节,抓到幼兽的概率要比其它季节大得多。
“沙沙沙……”
一片原始丛林里,犀部落的狩猎队正在围猎一群大角鹿。
“啸月,待会帮我抓一头小鹿,儘量不要弄伤了,我还要带回去养的!”
树林里,姜泽按住体长已经长到两米多的冰霜狼,在它耳边轻声的嘱咐。
冰霜狼点了点头,锐利的眼神盯向鹿群中的几只幼鹿,盘算著待会怎么捉才不会弄伤。
身为异兽,再加上长期与人生活,啸月的智商非常高,它甚至可以独立思考一些事情了。
“啾、啾啾……”
当岩山的骨哨吹响时,完成了布置的狩猎队立刻开始动手了。
“咻咻咻……”
一支支箭矢向大角鹿群射去,宛如雨点一般,那些大角鹿立刻慌乱了的奔跑了起来。
“嗖嗖嗖……”
距离最远的那批战士射箭完毕后,距离较近的第二批战士立刻开始投矛,一根根可怕的长矛呼啸著向大角鹿群飞去。
有一头倒霉的大角鹿连续被箭矢和长矛射中,跑了没多远就失去了重心,轰然倒地。
姜泽死死的按著冰霜狼,直到射箭和投矛结束后,才鬆开手,低吼一声:“啸月,上!”
“嗷呜!!!”
啸月兴奋的发出一声咆哮,然后猛然窜了出去,宛如一道雪白的闪电,速度快到不可思议。
更惊人的是,当啸月兴奋的时候,身上会自然散发出一阵阵的寒气,所过之处,露珠瞬间凝结成白霜。
姜泽毫不怀疑,等啸月成年之后,它会自动觉醒属於冰霜狼一族的异能,到那时,它將爆发出怎样惊人的战斗力?
姜泽对此很期待。
不过,那毕竟是以后的事,眼下还是抓大角鹿的幼崽要紧。
啸月衝出去后,姜泽也立刻握著长矛跟了上去,这一刻,他脸上、身上的图腾纹全都亮了起来,体內仿佛拥有用不完的力气,速度也提上了一大截。
一人一狼飞快的穿越丛林,目標非常明確,就是那几只跑得没那么快的幼鹿。
<div>
“嗷……”
当冰霜狼追上鹿群后,它並没有第一时间去扑那些幼鹿,而是先跟狩猎队的战士们配合,將鹿群往布置了绊索和套索的树林里赶。
“好样的,啸月!”
狩猎队的战士们看到这一幕,纷纷眉开眼笑了起来。
啸月成长起来后,能提供给狩猎队的帮助也越来越大了。
如此优秀的表现,搞得这些战士都心痒痒的,不少人都盘算著,是不是也抓一头幼狼,或者別的猛兽幼崽来养。
“嘭!”
很快,第一头大角鹿被赶进陷阱区后,被绊索绊倒了。
紧接著是第二头、第三头……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1 /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