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我数到三…… 重生:先把白月光骗回家
方晴拿出手机看了眼时间,居然已经快六点了。
她心中暗道:“跟周明昊在一起,时间过得好快啊!”
为了今天下午不出紕漏,方晴没吃午饭,一直在翻阅跟註册公司有关的资料,现在她还真的有点饿了。
只是,从小到大,方晴还没有单独跟男孩子一起吃过饭,本能的有点抗拒。
“还是不用麻烦了,我自己回学校吃就好。”
话音刚落,她肚子里就响起一阵“咕嚕嚕”的声音。
周明昊强忍笑意:“你饿的肚子都叫了,就跟我走吧。我带你吃点本地的特色,绝对好吃。”
“那,好吧。”
方晴小脸一红,答应了。
她觉得,现在的周明昊,身上似乎有一种特殊的能力,让人很难拒绝。
这种感觉很奇怪,用语言很难描述清楚。
如果硬要说的话,就是周明昊像个相处多年的老朋友,很懂她,会知道她在想什么,两人非常合拍。
理智告诉方晴,这是不可能的事情,因为她跟室友朝夕相处待了两年,都没有產生这种感觉。
但荒唐的是,它真的发生了。
两人拦下一辆计程车,上车后周明昊报出目的地:“师傅,去经一纬九。”
司机轻踩油门:“哦,擼串去啊?”
齐州老城区的道路,多以经纬命名,这並不是经纬度的意思,而是纺织术语中的经纬线。
东西为经,南北为纬。
经一纬九,在老齐州人的印象里,就是烧烤的代名词。
省內各处都有的“一九烧烤”,就是取自这个地名。
短短四五百米的街道上,聚集著多家烧烤摊,规模还都不小,真是满街的人间烟火气。
每到夏季的夜晚,店主把烧烤炉往店外面一架,招呼伙计把成桶的扎啤搬出来,再把小木桌跟马扎往人行道上一摆,食客们纷纷落座。
从下午六七点钟开始,烧烤摊能一直热闹到凌晨一两点。
赶上有球赛的时候,会闹腾到更晚。
烧烤摊不点菜,店主烤出串来,伙计端著个搪瓷脸盆,装著串在小桌间游走。
食客看上什么,就让伙计放一些在自己的桌子上,吃完后数签子结帐。
擼串几乎是齐州人最喜欢的夜宵方式,吃口烤的焦香的羊肉,喝口冰凉的扎啤,那种愜意是无法用语言形容的。
大学期间,周明昊经常带室友来这里聚餐。
后来因为环保跟扰民问题,这一片进行了整改,不让在人行道上摆摊,也不让用炭火烤串了。
周明昊之后来吃过烤串,店还是那个店,但他总是觉得少了点什么。
今天来这里吃饭,对周明昊来说算是怀旧。
方晴下车后,被眼前热闹景象嚇了一跳。
她本以为,周明昊会带自己去饭店,或者是肯德基之类的地方,没想到会是马路边。
“咱们要在路边吃饭呀?”
“对啊,我给你说,烤串这东西,就必须吃路边摊。真正的美食,往往就在街头巷尾。”
方晴半信半疑的点点头。
她从小家教严格,哪怕吃小吃,也会选择有店面的,或者带回家吃,还真没在马路边吃过东西。
今天试一试,倒也算个新鲜的体验。
周明昊带著方晴,很快找到了记忆中的摊位。
摊主认出了周明昊,他咧嘴一笑,熟络的打著招呼。
“小周过来了?”
“好久没吃老板烤的串了,带朋友来试试。”
“上礼拜你不是刚来过么?还是老样子?”
“嗯。”
“好叻,你先找地方坐。”
周明昊拉著方晴,在烤架上风处附近,找了个位置坐下。
这里近水楼台,烤出来的串儿能先吃上,也不会被烟燻的太厉害,唯一的缺点就是有点热。
这会儿太阳都要下山了,跟吃不到串儿相比,热还是能忍的。
伙计端了一盘毛豆花生双拼,一盘炸金蝉放在两人桌上,转身又接了两杯扎啤送过来。
周明昊把金蝉往方晴那边推了推,然后把两杯扎啤都放在了自己面前。
方晴脸上露出不可思议的神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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