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118章 胜者为王!  吾乃崇禎,续命大明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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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象昇挥军,进入广东南雄府。

半月不降,大军平蹚。

国家,才是这世上最暴力的机器。

正如崇禎所言,有些人已经忘了,皇权二字意味著什么。

哪一个皇帝的英明神武,不是踩著尸山血海杀出来的?

胜者称之为平叛。

败者才被写进史书,唤作革命。

祖宽麾下战兵不断调动,奉旨巡行各地,宣读詔令。

凡半月不归原籍者,一律按逃兵论处,就地清缴。

赣州知府彭期生率先在赣州境內展开行动。

丈量土地,清查田地归属。

江西布政使叶秉敬,在李长祥、李廷諫被带走之后,也动了起来。

做他早就想做,却一直做不了的,全省丈量土地,重核田册。

这一次,他做成了。

……

李邦华在江西。

祖宽的大军在江西。

锦衣卫在江西。

四面大军合围,压力如山。

那些原本依附乡绅、加入团练的军户开始陆续回返原籍。

崇禎的刀尚未落下,江西引以为傲的乡绅团练,已自行溃散七成。

舆论,有时比刀兵更利。

隨著明刊持续发力,朝廷的政令在江西迅速发酵。

百姓这才发现,原来他们被骗了这么多年。

甚至连陛下许诺,“大明永不增赋”,都被人刻意遮蔽。

四川调来的官员也开始发力。

新官到任,最怕被地方势力架空。

可如今,李邦华在。

祖宽的大军在。

锦衣卫在。

四周重兵合围,百姓归附,大批官员被拿下。

这些原本只能坐冷板凳的新官,终於掌握了实权。

其中一人,名叫钟如意。

崇禎亲自將他放在南昌府同知的位置上。

这一日,钟如意带人出府。

他要去找一个人。

杨三。

此人几乎垄断了南昌府,乃至半个江西的酒楼、丝绸与药铺。

巨富。

同时也恶名昭著。

想用正常名义拿下杨三,几无可能。

他无恶不作,却牢牢攥著太多人的饭碗。

钟如意上任之初,杨三便给了他一个,极难堪的下马威。

整个南昌府,无一人敢站出来指证杨三。

钟如意心里清楚。

走常规流程,只会被拖死。

所以,他今日来抓杨三的罪名便是。

你偷了本官的鸡。

而且,已经被你吃进了肚子里。

如此巨富,他的餐桌上会不会有鸡?

一定有。

那这只鸡,就是你偷的。

你不认?

好。

只要剖开你的肚子,本官自然能让这只鸡开口讲话。

不信?

“来人,把他肚子给本官剖了。”

杨三终於明白过来。

这不是办案。

这是算帐。

可他不敢发作。

时局不允许。

杨三冷笑。

偷就偷了。

一只鸡而已,最多赔钱了事。

“我认了,那鸡是我偷的,又能如何?”

钟如意抬手,指向身旁酒楼。

“这是你的產业?”

杨三满脸不屑。

“正是小人產业,合理合法,该交的税银一文不少。”

在他眼里,钟如意不过是黔驴技穷。

偷鸡?

笑话。

钟如意不急不恼,从袖中缓缓取出一册《大明律》。

“按律,盗窃已行而不得財,笞五十,免刺。”

杨三嗤笑一声。

五十荆条?

算个屁。

钟如意继续开口。

“然,得財者,以一主为重,並脏论罪。

初犯,左臂刺『盗贼』二字。

再犯,右臂刺字。

三犯者,绞。”

老朱的律法,从来不给第四次机会。

杨三依旧不以为意。

刺字?

他刀尖舔血过来的,会怕?

直到钟如意合上律书,说出下一句话。

“既然你承认这酒楼是你的。

那这只鸡,自然是放在酒楼中售卖。

按明律,常人盗取官財,得银八十贯者,绞。”

钟如意抬手,指向酒楼內悬掛的水牌。

“老参燉鸡,售价八十两。

不多不少,正好当绞。”

他是谁?

南昌府同知。

他的鸡,不是私產。

而是府衙代养。

妥妥的官財。

得財者,以一主为重,並脏论罪。

你若只是偷来吃,打一顿也就算了。

可你放进酒楼售卖,那便是得財。

杨三脸色终於变了。

“你陷害我!

我不服!”

钟如意摇头。

“证据已確凿。”

他转头,看向掌柜。

“此鸡乃脏物。

都谁吃了?”

掌柜惊恐摇头。

钟如意嘆了口气。

“食脏者,视为从犯。

来,本官这有份名单,你指一指。”

名单展开。

其上,儘是南昌府的富商,实权官员。

鸡,只是餐桌上的美味。

可在钟如意的手中,它成了杀人的利刃。

找到铁证再抓人,是最笨、也是最慢的办法。

当死亡近在眼前,求生欲便会疯狂滋长。

想活命?

可,但得咬人,把幕后之人供出来。

“供出来,饶你一命。”

这话,若出自旁人口中,自然毫无分量。

但从一个能用“一只鸡”,判你死刑的人嘴里说出来。

分量,相当於圣旨。

於是。

南昌府,被一只鸡……团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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