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怨灵之枪 得了神经病的路明非,只想活下去
“诺诺!”路明非大叫一声,猛地从床上弹坐起来,胸口剧烈起伏,额头上布满冷汗,但是下一秒他就彻底愣住了。
眼前是熟悉到不能再熟悉的景象,印著褪色卡通图案的墙壁,堆满杂物的书桌,还有身下这张吱呀作响的单人床,他身上穿的,还是那件洗得发白的旧t恤和宽鬆的沙滩短裤。
一切都和他离开前一模一样。
他……回来了?回到了叔叔婶婶家?难道之前在安第斯山脉经歷的那一个多月都只是一场漫长而无比真实的噩梦?
他立刻翻身下床,几乎是扑到书桌前,手忙脚乱地掀开那台老旧的笔记本电脑,屏幕亮起,右下角的时间清晰地显示著。
2008年9月14日,12:30
距离他记忆中躺下午睡,仅仅过去了半个小时。
“真的……只是一场梦?”路明非失魂落魄地瘫坐在椅子上,仰头望著熟悉的天花板,喃喃自语道。
可如果那是梦,为什么感觉会如此真实?那种冷到骨髓深处,仿佛连灵魂都要冻结的寒意,此刻依然盘踞在他体內。
只要稍一回想雪山的景象,他就忍不住牙齿打颤,浑身泛起鸡皮疙瘩。
即便窗外是三十多度的闷热午后,他也感觉不到丝毫暖意,那彻骨的寒冷始终如影隨形。
这时一个沉重,冰凉的物体从他宽鬆的t恤怀里滑落,掉在地板上,发出沉闷的声响。
路明非低头看去,瞳孔骤然收缩,呼吸几乎停止。
那是一把枪,一把造型经典的左轮手枪!
他对这把枪太熟悉了,不仅是因为它在无数港產枪战片里登场,《警察故事》里成龙扮演的陈家驹,《英雄本色》里小马哥……更重要的是,他亲手用这把枪,在那个冰雪地狱里,结束了四个人的生命!
就在他的目光接触到这把枪的瞬间,几行如同游戏提示般的幽蓝色文字,突兀地浮现在他的视网膜前。
【史密斯威森m10左轮手枪(怨灵之枪)】
【弹巢6发供弹,有效射程30米】
【十分钟可刷新一次弹巢】
【特殊技能:无限子弹(持续时间一分钟,24小时可使用一次)】
【备註:这是一把充满怨恨的手枪,有人曾哀求你结束他痛苦的生命,但你未能履行,那在漫长折磨与极致痛苦中死去的灵魂,其不甘的怨念附著於此枪之上。】
【可吞噬亡魂进行升级。】
路明非颤抖著伸出手,捡起了地板上的左轮手枪。
当他握住枪柄时,仿佛能听到一个充满痛苦和绝望的细微哀嚎在耳边縈绕,他甚至在冰冷的金属表面上,恍惚间看到了副机长那张因剧痛而扭曲的铁青脸庞。
“不是梦……那都是真的……”路明非的声音带著无法抑制的颤抖,那股深入骨髓的寒冷再次出现侵蚀著他的身体。
他猛地站起身,衝到衣柜前,发疯似的將里面所有的厚衣服都翻了出来。
他手忙脚乱地將这些衣服一件件套在身上,里三层外三层,把自己裹成了一个臃肿不堪的粽子,连羽绒服的帽子都严严实实地戴上了。
但即使裹得密不透风,他的身体依旧在不受控制地剧烈颤抖,牙齿磕碰发出咯咯的声响。
“路明非,我妈喊你出去吃饭了……”小胖子路鸣泽上完补习班,推开门大大咧咧地走进房间。
但是当他看到裹得像个球,在闷热房间里瑟瑟发抖的路明非时,整个人都愣住了,眼睛瞪得溜圆。
“路明非你发什么神经?!大热天的你穿羽绒服?!脑子被门夹了?”路鸣泽用看傻子一样的眼神看著他,语气充满了难以置信的嘲讽。
“我只是有些冷……”路明非低著头,声音从厚厚的衣领里闷闷地传出来,同时下意识地又紧了紧羽绒服,好像这样就能抵挡住那无孔不入,来自另一个世界的寒冷。
路鸣泽狐疑地上下打量了他几眼,撇了撇嘴,不屑地哼了一声:“神经病!懒得管你!妈叫你出去吃饭!”
说完,他便自顾自地扔下书包,掏出手机瘫在椅子上玩了起来,完全把路明非当成了空气。
“路明非!你死在房间里了吗?!吃饭还要人三请四请啊?!耳朵聋啦?!”婶婶那极具穿透力的大嗓门如同往常一样,从客厅炸响。
路鸣泽听见后立刻窜了出去,路明非也深吸一口气,跟著走进了客厅。
叔叔和婶婶看到裹得像个粽子,还在微微发抖的路明非,脸上都露出了极其怪异的表情。
“明非,你……你这是怎么了?不舒服?”叔叔放下手中的报纸,有些担忧地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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