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44章 富贵险中求,要不然试试?  荒野求生:这个塌房顶流太能活了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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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好像是一头驼鹿的尸体?”秦长风远远的看著那巨型野兽的尸体,顿时眼前跳出了一段文字信息。

【发现了一头驼鹿尸体,尸体附近的血液已经乾涸变黑,骨上的部分肉质已经风乾,死亡时间超过十天。】

见驼鹿已经死了超过十天了,秦长风不由得鬆了一口气,因为在荒郊野外,新鲜的动物尸体往往会引来大量的食肉动物。

在这北极圈荒原,黑熊,灰熊,北极狼,郊狼都不少,如果正好跟这些猛兽撞个满怀,那下场之危险可想而知。

要是有適合的狩猎工具也就罢了,关键他现在的手头上就只有一把30磅的弹弓,用来打打松鸡和野兔已是极限,想要跟猛兽对抗那就是个笑话。

所以在没有製作出猎弓之前,还是小心谨慎一点的好,阴沟里翻船这种事情是能避免就儘量避免,一切量力而行。

目光在四周扫视了一圈,见自己的探查之眼並没有读取到什么危险的信息,他这才快步的朝著驼鹿的尸体走去。

“果然是一头驼鹿的尸体,这驼鹿可真大,生前的体长估计超过了两米,身高估计也在两米以上,就这样的大傢伙,体重绝对超过两吨。

这要是在它的生前碰上,那隨隨便便都有可能被它撞死,驼鹿儘管体型庞大,但对周围环境变化极为敏感,容易因惊嚇而主动进行攻击。

加上它的视力还差,脾气又暴躁,所以经常与马路上的车辆相撞,被人戏称为“马路杀手”。

所以不要看它是食草动物,每年死在它角下的人命可不少,是妥妥的危险猛兽,就差把『请勿靠近』四个大字贴在它的脑门上了。”

秦长风一边將镜头对准了驼鹿尸体,一边围绕著驼鹿的尸体走了一圈,顺带做了一次简单的科普。

“这驼鹿尸骨上的碎肉都已经风乾,看样子死了起码十天以上了,好在死了挺久,要是刚死没多久,那这里可就危险了。

因为动物的尸体会散发浓郁的血腥味和其他特殊的味道,这些味道在空气中散播之后,就会吸引大量肉食动物过来抢夺。

到时候这里就会上演一场荒野狂欢派对,而我这个恰好路过的人类,自然也会不幸的成为它们狂欢派对上的一道可选的点心。

我没开玩笑,因为能够被吸引过来的,那基本都是飢肠轆轆的傢伙,它们要是看到了我这个手无寸铁的人类,真的很难不动心啊!

不过好在运气不错,碰到的是一具风乾了的驼鹿尸体,而我正好在寻找製作箭头的材料,这不瞌睡了有人送枕头嘛!

这驼鹿的鹿角可是用来製作箭头的绝佳材料,这玩意是驼鹿身上最硬的骨头,质地致密,能够承受自身数吨的衝击力,硬度远超四肢骨。

打斗的时候甚至能够撞断树干,可见这玩意是何等的坚硬,用这玩意製作箭头,杀伤力虽然无法跟铁质箭头相比。

但是也足够穿透猎物的皮肉,对猎物造成致命的伤害,只要我后期製作的猎弓的磅数足够大,猎杀熊和狼也不是不可能的事情。”

秦长风一边將一块形如蒲扇的驼鹿角拿了起来,一边满是期待和自信的说道,只要能够製作出猎弓,那他就有绝对的把握打到猎物。

这是一个专业猎人骨子里的自信和狂傲!

但是听到他说的这么自信,直播间的一些观眾们却是有点不太相信和怀疑,甚至觉得他有点夸夸其谈,有点飘了。

“真是好大的口气,现在连弓都还没有做出来,竟然就想著猎杀熊和狼了,这是哪来的自信,简直无法理喻!”

“確实,秦这话说的有点过於自信了,捕猎松鸡和林鸽跟捕猎大型猛兽是截然不同的,两者差別十万八千里呢!”

“松鸡和林鸽这种小玩意不会对狩猎者造成威胁,但是熊和狼就不同了,它们可是会主动攻击人类的,所以狩猎时会遇到很多突发状况。

有可能一个弄不好,猎物没打到,反倒让自己陷入了险境,因此这对於狩猎者的技术和心態都有更加严苛的要求。

就从秦现在的表现来看,我个人觉得他应该还没有狩猎大型野兽的能力,如果一直这么盲目自信,往后估计会摔个大跟头。”

“我也觉得,秦的特长是手工和弹弓技术,他应该將重点继续放在狩猎松鸡和钓鱼上面,不是非要狩猎大型野兽才能走下去的。”

“说的很对,只要是猎物,不管大小都是可以的,如果盲目的追求狩猎大型野兽,有可能会给他带来灭顶之灾,希望他不要因此退赛才好!”

如今直播间的观眾眾多,已经有5万多人了,而人多了自然也就嘴杂,说什么的都有,有人不相信和怀疑,自然也有人对秦长风的实力深信不疑。

“奇怪,你们是怎么看出来秦是盲目自信的?他连射箭技术都还没有展示出来呢!万一他的射箭技术跟弹弓一样精准呢?”

“就是,从秦製作箭杆的手法来看,就知道他对於弓箭是非常熟悉的,一个非常熟悉弓箭的人,我相信他的射箭技术也绝对差不到哪里去。

不说跟他的弹弓技术一样惊人,但估计也差不了多少,而只要能够射中猎物,那一切的担心都是多余的,所以我相信秦有这样的本事。”

“我也觉得,就凭他这段时间表现出来的沉稳性子,我就无条件的相信他,以他的性格,没有一定把握的事情,他是不会乱说的。”

“都停一下吧!秦不过隨口说的一句话而已,有必要爭论不休吗?能不能打到大型猎物,到时候看看不就知道了,真是咸吃萝卜淡操心。”

直播间议论纷纷,甚至因此爭吵了起来,而秦长风这里却依旧平静,他將那如同蒲扇一般的驼鹿角拿了起来,放到镜头前展示。

“瞧瞧,光是一支驼鹿角就有差不多一米长,可想而知这只驼鹿在生前的时候,体型是有多么的庞大了,这简直就是巨兽了。”

一边说著,他一边掂量了一下鹿角,接著很是吃惊的摇头。

“这玩意不光大,还相当的重,这一只鹿角差不多就有30多磅了,拿回去都费劲,我还是直接背在身上吧!”

说罢,他便將一整个鹿角背在了身上,接著继续朝著布置了套圈陷阱的灌木丛走去。

没过多久的时间,他就顺利抵达了那片灌木丛,而今天让他感到开心的是,他查看的第一个套圈陷阱竟然就有收穫。

而且这一次不再是松鸡,而是一只还在动弹的灰褐色的北极兔。

【发现一只北极兔,体长61厘米,体重4.5千克,北极兔棲息於北美北部寒冷的地区,在春夏秋的毛色是灰褐色,到了冬天,毛色变成白色。

其弹跳力惊人,不羞怯胆小,在发现危险时,会在地上留下嗅觉標记。

因跑的极快,且不会在冰雪中下陷,所以有“雪鞋兔”的称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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