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读写精通 极道武圣,从临时朝廷鹰犬开始
麻秆少年叫做宋七,父亲也在锻兵铺子打杂,算是和秦风一起玩到大的好友。
黄泥巷的大多数人都在临近的甜水坊锻兵铺子里打杂,盖因锻兵铺子的活大多都是苦活累活,人一上岁数很难干下去,便会被辞退。
每年都会招收不少的杂役。
宋七的父亲此时正蹲在墙角下,弓著腰,一口又一口的抽著烟锅。
只见他猛猛吸了一口,仿佛要將所有烟气吞进肚里,然后沉闷的说道:
“家里就你这一个娃,也不是不能让你再读一年。”
宋七红著眼:
“我听说今年坊里新来了捕快,一年的安居费涨到了一个人头两千文,老爹你一年才赚多少?哪能交的起?不吃不喝了吗?”
宋七老汉不再言语,只是一口又一口的砸吧著烟锅。
宋七的母亲则再也打不下去,只是喃喃道:
“那你倒是去考一下,你那好兄弟,秦家的那浪荡二娃现在都在好好学了,说不上呢?”
宋七冷笑一声:
“若是埋头学几日就能拿到林先生的举荐信,我自然就去考了,那举荐信一年都写不了几封,不过是吊著我们交束宥的萝卜罢了,我早一日签了契书,卖身进铺子,还能多拿一日工钱!”
锻兵铺子的杂役自然也不是那么好干,契书一签便是三十年,期间一切都是锻兵铺子说了算。
宋七的老汉吐出一口烟气,站了起来:
“娃,杂役也不是那么好乾的嘞。”
宋七则是艮著脖子:
“反正我不管,义学的考核我是不去了,我就不信了,这巷子里还真能有个金凤凰,能拿到那林秀才的举荐信!”
周围的邻居都打开门看了过去,一个圆脸中年看向自己的儿子:
“好好学知道吗?不然你也只能和我一样在药铺当杂役了。”
小胖子一挥手:
“药铺的杂役听说不仅累,还伤身体,这也是老爹你三十不到就禿顶的原因,我是不会去的。”
秦风也默默关上了门,拿出了【治平要略】看了起来。
这新来的捕快,真不是个善类。
这是要往坊里百姓的脖子上,再加一道绳索。
坊里的普通人,一年也就赚个一万钱多一点,交完这笔安居钱,再被帮派刮一笔,再买些过冬的柴火物资,这日子还过不过了?
“我打更的工食银,一年不过六千,今年这次考核若是过不了,明年怕是也要卖身到锻兵铺子、製药铺子去当杂役,这或许是我唯一的机会了。“
秦风神色晦暗,他没忘记。
牢里还有三个对他恨之入骨的地痞在算著日子来找他。
.......
时间过的飞快,很快便到了考核的日子。
这一日一大早,鸡鸣声响起,秦风像是已经习惯了这个作息,张开了双眼,他的风寒在大嫂每日来给煎的药中已然痊癒。
身体虽然还是瘦弱,但是舒服了不少。
起码不咳嗽了。
一旁的伙房传来悉悉索索的声音,秦风转头一看。
许氏端著一个陶瓷大碗走了出来,一股咸香味传来。
许氏將大碗放在了桌子上,秦风看了一眼,嘴里唾液不由得分泌出来。
是一碗鸡蛋面!
许氏冷哼了一声:
“別到时候倒在考场上,白瞎了那几百大钱!”
秦风挠了挠头,捧起大碗,喝下一口麵条,只觉得嫂嫂的手艺真是好极了!
不管是什么人,每天早上黑麦饼子配凉水,晚上黑麦饼子配热水吃上几月,也会觉得这一碗鸡蛋面是人间绝味!
稀里哗啦吃下一碗,秦风收拾好笔墨,准备穿上自己那件破棉袄,却被许氏拦下,递给他一件灰色夹袄。
秦风搓了搓夹袄,很厚,柳絮填的棉衣可不是直接就能用的,要晒乾变得鬆软才能填充,大嫂显然花了不少功夫。
许氏指著他骂道:
“上次吃了亏,这次可別为了狐媚子再把冬衣都当了,不过你这些日子確实好像变了一个人,变得不一样了,好好考!”
秦风穿上夹袄,只觉得浑身上下,体內体外都暖极了,他哈哈大笑道:
“嫂嫂,此次给你带个甲上回来!”
许氏闻言手高高举起,朝著秦风的嘴轻轻的扇了一下:
“你这张嘴,就会骗人,你咋不说你能成咱们黄泥巷子里第一个武者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