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一顿饭 武侠从小李飞刀开始
陈不坏將丁白云带来,不是为了叩拜司马超然,而是为了另一件事:
怜花宝鑑。
早先陈不坏与李寻欢决战之前,將《怜花宝鑑》交予孙驼子,让其转交给李寻欢。然而在得到《怜花宝鑑》的那段时间,他已將《怜花宝鑑》的內容记下。
换而言之,他是一本活的《怜花宝鑑》。
败给李寻欢之后,陈不坏钻研《怜花宝鑑》的武学,希望通过修炼《怜花宝鑑》,达成击败李寻欢的目的。
结果:
不能。
他发现《怜花宝鑑》中的武学心法虽然非常高深精妙,但他另有根基,纵然推倒重来,也很难修炼,纵然修炼,也是事倍功半,即便练成,也很难发挥这其中的威力。
正因如此,不得不放弃修炼《怜花宝鑑》,转而谋求《天魔宝典》。
这几日下来,陈不坏发现丁白云的情况和他恰好相反,丁白云非常適合修炼《怜花宝鑑》。
陈不坏知晓这件事,便决心將《怜花宝鑑》传授给丁白云。
按照原本的计划,他们会找个地方歇息一晚,等明日在送丁白云会丁家庄。这段时间,他则用来將《怜花宝鑑》传授丁白云。
只不过丁乘风的到来,打破了原有的计划。陈不坏不得已只好带走丁白云,以让其有时间记下《怜花宝鑑》。
得知陈不坏要传授她《怜花宝鑑》,丁白云第一反应:
拒绝。
丁白云当然对昔年武林怪杰“千面公子”王怜花的《怜花宝鑑》非常感兴趣,不过她也很清楚这一次分別,下一次见面不知道什么时候,因此她不希望將时间浪费在《怜花宝鑑》上。
陈不坏得知丁白云的想法,既高兴又好笑,用了好一会儿,总算劝说丁白云修炼《怜花宝鑑》。
其实与其说修炼《怜花宝鑑》,不如说记住。
《怜花宝鑑》包罗万象,许多人纵然十辈子也没法子练成,想要两天內练成《怜花宝鑑》中的內容,纵然王怜花自己也不可能做到。
陈不坏要的便是丁白云记住《怜花宝鑑》的內容,等回到丁家庄然后再修炼。
陈不坏有近乎过目不忘之能,这种本事已算得上十分夸张,但比起丁白云来说,还颇有不如。丁白云非但有真正过目不忘之能,而且还能做到过耳不忘,这种天赋真的让人十分羡慕。不得不说,上苍特別钟爱丁白云,似乎將世上一切美好之物都赠予了她。
用了一天时间,丁白云便將《怜花宝鑑》的內容记了下来,这个速度超出陈不坏的预料。
陈不坏答应丁白云,只要她能记下《怜花宝鑑》,便为做一件事。
丁白云说出让陈不坏做的事:
吃一顿她的做饭。
丁白云道:“我从未给人做过饭,你是第一个,但未必是最后一个。”
陈不坏问道:“未必是最后一个是什么意思?”
丁白云嫣然一笑道:“我总是会嫁人的,假若你不早点来娶我,我当然只好嫁给別人,自然也要为我的丈夫做饭。”
陈不坏忽地捂著胸口,道:“好痛。”
丁白云脸色一变,担心道:“怎么回事?”
“我中毒了。”
“什么毒?”
陈不坏道:“丁白云的毒。”
丁白云知晓自己上当,踢了他一脚,,嗔道:“又骗我。”
陈不坏诚恳道:“真不是骗,刚才你听说那句话的时候,我的心的確在痛。”
丁白云轻哼一声,吩咐他去买菜。
陈不坏骑马而去,回来的时候带来不少菜。
丁白云带著菜去厨房,陈不坏想要旁观,但被丁白云赶了出来,厨房的门都被关上了。
过了好一会儿,丁白云方才出来。
丁白云一共做了六个菜。
她知晓陈不坏喜欢吃辣,所以六个菜都是辣菜,而且辣椒放得格外多,一眼望去,一片红。
不过这不是最引人瞩目的。
最引人瞩目的是肉。
猪肉被烧得如黑炭,鱼肉虽然好了一点,但汤是绿色的,土豆丝也没好到那里去,斑斑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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