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42章 热情好客,生火烤肉  洪荒:和我比背景?老子是我爹!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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玄清之所以选择动用法力,是因为这些日子在部落中观察,他早已摸清人族的处境:

如今的人族,除了最初女媧造人时诞生的那批修士,后续繁衍的族人因为人族没有传承的修炼功法,无法踏上修行之路。

若是普通族人受伤,尤其是断骨这样的重伤,若家中没有修士,便只能靠简陋的草药敷治,大概率会落下残疾,甚至因无法劳作而被部落拋弃。

他与老子不愿因这意外沾染不必要的因果,更不愿看著一个孩童因此毁掉一生。

就在这时,巷口传来了其他孩童的呼喊声:

“都!你快点啊,我们还要去河边摸鱼呢!”

名叫“都”的孩童闻言,连忙对著同伴喊道:

“好!我马上就来!”

他转头想对玄清和老子道谢,却发现刚才还在眼前的两人,竟已消失在巷尾,只留下他兽皮衣袖上沾染的少许尘土与血跡,证明刚才的一切並非幻觉。

都愣在原地,摸了摸完好无损的手臂,心中满是疑惑:

那两个陌生人是谁?为什么能治好我的手臂?

他想了片刻,却始终想不出答案,直到同伴的呼喊声再次传来,才甩了甩头,朝著河边跑去,孩童的世界简单纯粹,暂时的疑惑很快便被玩耍的快乐取代,只是那份有人暗中相助的记忆,却悄悄在他心中埋下了种子。

而巷尾的拐角处,老子与玄清正静静看著都跑远的身影。

玄清轻声说道:

“父亲,这样不会对你感悟有影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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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摇了摇头,语气平和:

“只是一缕治癒法力,且未留下任何痕跡,不会引起注意。况且,这般体恤人族,本就是体悟机缘的一部分。”

说罢,老子转身朝著部落深处走去,边走还边对玄清说道:

“走吧,我们继续看看这人族的生活,或许还能有更多感悟。”

玄清连忙跟上,父子二人的身影渐渐融入部落的烟火气中。

然后在接下来的几十年里,玄清始终跟在老子身边,一同在人族的大小部落间游歷。

他们走过平原上的农耕部落,看过山林间的狩猎族群,见证了人族在女媧的庇护下,如何凭藉自身的韧性,一点点探索生存之道。

而在这段游歷中,玄清无意间干了三件足以改变人族发展轨跡的大事,其中第一件,便是传授人族钻木取火之法。

那是一个位於山林边缘的部落,族人以狩猎为生,性情格外好客。

当玄清与老子以李清父子的身份路过时,部落首领热情地挽留他们,还召集了族中勇士,將刚猎杀的一头野猪抬了出来,当场割下新鲜的肉块,递到两人手中,在这人族部落,新鲜的生肉已是最珍贵的食物,是招待贵客的最高礼遇。

玄清与老子看著手中带著血丝、还沾著兽毛的生肉,皆是面露难色。

两人都是神仙,不用吃饭,平常要吃也都是龙肝凤髓,这般原始的生肉,实在难以下咽。

可部落的族人却满眼期待地看著他们,不断用手势示意他们食用,显然是希望贵客能品尝这份美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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