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24章 第二次审委会  重生法院,从刑庭书记员开始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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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五早上,刑庭办公室的人来得比平时稍早一点。

白板上,“张德成案:二次审委会”几个字被红笔圈著。

黄罗生一进门,就朝林正宇那边看过来:“检察院的量刑建议带著没?”

“在这儿。”林正宇从文件夹里抽出两页纸,一份是检察院的《量刑建议书》,一份是他昨晚改完的《情况匯报材料》。

他点点头,翻开匯报材料。

案情部分很规整,和卷宗一致,合议意见那段写得乾脆:

“本案被告人行为形式上符合危险驾驶罪构成要件,在当前全市统一尺度下,合议庭多数意见认为,在定罪问题上宜与上级法院保持一致,认定危险驾驶罪。”

“同时,考虑本案案发时间为凌晨、案发地点为乡道、现场车流人流较少、被告人驾驶两轮摩托车短距离回家,未发生交通事故,且其认罪態度较好、系初犯、家庭负担较重等情节,其行为的社会危害性与典型醉酒驾驶机动车案件相比相对较低。合议庭建议在量刑上予以明显从宽,採纳检察机关擬作拘役一个月、適用缓刑並罚金的量刑建议。”

最后一段只有四行字:

“此外,合议庭部分成员提出,对类似本案这类案发时间、地点、客观危险程度均明显偏离典型危险驾驶行为的案件,是否属於刑法第十三条但书所称情节轻微、危害不大情形,建议由本院审判委员会或上级法院在今后工作中予以专题研究。”

黄罗生用笔在“情节轻微”前头加了个“相对”两字:“这个词缓一点。”

改完,他把材料夹进蓝色文件夹,合上:“行了,走吧。”

临出门前,又对林正宇说了一句:“今天会上谁说了什么,你心里也记著。”

“明白。”林正宇拎起公文包,跟了上去。

……

审判委员会会议室。

何建军坐在主位,魏国平在左手,吴小红在右手。其余委员依次排开。

林正宇坐在角落的记录席,打开笔记本,在“案件名称”一栏敲上:“张德成危险驾驶案(第二次討论)”。

“上次这个案子,我们只是初步討论了一下。”何建军看了眼议程,“今天刑庭把和检察院沟通的情况、合议意见都补充了,老黄,你继续说说情况。”

黄罗生起身,简单说了一遍案情,没再展开,大家都翻过卷宗。

“上次审委会意见,是让我们先听取检察院的態度。”

“公诉机关明確表示,本案醉驾事实清楚,酒精含量达到醉酒標准,应当以危险驾驶罪追究刑事责任;在量刑方面,考虑到案发时段、路段、被告人认罪態度、家庭情况等因素,建议判处拘役一个月,可以依法適用缓刑,並根据其收入状况判处罚金人民幣一千元。”

他翻到第二页:“结合这一建议,我们刑庭合议的意见是。”

“一,在当前全市统一尺度下,本案在定罪问题上,与上级法院保持一致,认定构成危险驾驶罪。”

“二,考虑本案案发时间为凌晨、地点为乡道、现场车流人流少、被告人驾驶两轮摩托车短距离回家、未发生事故,且认罪態度较好、系初犯、家庭负担较重等因素,其行为对不特定多数人的现实危险性与典型醉驾案件相比相对较低,建议在量刑上明显从宽,採纳检察机关拘役一个月、適用缓刑並罚金的建议。”

“三,合议庭部分成员提出,对类似本案这类边缘醉驾案件,是否属於刑法第十三条但书所称情节相对轻微、危害较小情形,建议由本院审判委员会或上级法院在今后工作中予以专题研究。”

林正宇一边听,一边把这些关键词敲进笔录。

“好。”何建军点点头,“大家都看过卷宗和材料了,就本案处理意见,还是老规矩,先从合议庭的同志说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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