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44章 庭审开始(求收藏、求追读)  重生法院,从刑庭书记员开始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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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叫李乾坤,男,一九七七年出生,小学文化,原系锦湖花园小区保安,是这样吗?”

“是。”声音有点哑。

“现在由公诉人宣读起诉书。”

钱峰起身,走到公诉席前方,把起诉书展开。

“郡沙县人民检察院起诉书……”他先把案由、被告人基本情况按格式读完,语速平稳,一直到案情部分,声音微微压低了一点。

“检察机关指控:二零一二年六月二十三日二十三时许,被害人周志刚酒后驾驶小轿车返回锦湖花园小区时,与值班保安被告人李乾坤因停车问题发生爭执。”

“周志刚在爭执过程中,先行对李乾坤实施推搡、掌摑等行为,继而从车內取出一把螺丝刀,刺伤李乾坤左肩。”

“在此过程中,被告人李乾坤从值班室桌上拿起一把水果刀,多次挥刀刺向周志刚腹部等要害部位,致周志刚重伤一级。”

“经法医鑑定:周志刚腹部刺创二处,均达重伤一级程度,左上肢、右前臂刺创数处,为防御性伤口。另经鑑定,被告人李乾坤左肩部刺创为轻微伤。”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李乾坤在遭受他人不法侵害的情况下,虽具有一定防卫性质,但其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严重后果,属防卫过当,应当负刑事责任。”

旁听席那头,周志刚的母亲听到“重伤一级”,忍不住抽了一下鼻子。李乾坤妻子捏著手里的纸巾,纸已经被搓成了一团。

“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十条第二款之规定,被告人李乾坤的行为已触犯刑律,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钱峰读完,把起诉书合上:“以上起诉意见,请审判庭依法审判。”

“被告人李乾坤,你听清楚起诉书指控的事实和罪名了吗?”黄罗生问。

“听……听清楚了。”

“对指控的事实,有没有异议?”

李乾坤犹豫了一下:“大部分……是那样。”

陈卫国轻轻咳了一声,朝他使了个眼色。

“具体的,等辩护人和你在法庭调查中再说。”黄罗生点点头,把话头递过去,“辩护人陈卫国,对起诉书有无发表意见?”

陈卫国起身:“审判长、审判员、书记员,各位。”

“对於检察院指控的基本时间、地点、人物,我们不持异议。”他说,“但对『多次挥刀刺向腹部等要害部位』这一事实表述存在异议,对『明显超过必要限度』这一法律评价意见也不完全赞同。”

“我们认为,被告人的行为属於在紧迫情形下的防卫行为,主观上並无伤害被害人生命健康的明確故意,更不存在杀人故意。”

“具体理由,我將在法庭调查和辩论阶段详细阐述。”

黄罗生“嗯”了一声:“好,法庭记录。”

林正宇飞快把“基本事实不爭议,对多次挥刀和明显超过必要限度表述存异议”敲进笔录。

“下面进入法庭调查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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