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章 控辩初次交锋(求收藏、求追读) 重生法院,从刑庭书记员开始
钱峰一时间没急著回嘴,手指在桌面上轻叩了两下。
“我可以这样说。”他抬起头,“从物理结果上看,至少存在两次有效刺击腹部的行为。”
“至於这两个刺击是在一个连贯挥动中形成,还是有极短暂的间隔,其实不影响我们对结果严重性的评价。”
“公诉机关在起诉书中用『多次挥刀』这个词,意在概括行为的强度和持续性,並非要给被告人强加额外恶意。”
“更何况,”钱峰停顿了一下,继续说,“如果辩护人认为这是一次连贯动作,那么两个重伤级別的腹部刺创出现在一次连贯动作里,恰恰说明被告人在那一瞬间採取了非常用力的、直指要害的反击,而不是轻描淡写地『嚇退』对方。”
“我们在这里要討论的,不是文学修辞,而是防卫限度。”
“你这话我得回应一下。”陈卫国不慌不忙,“不是文学修辞这一点,我们完全同意。”
“正因为不是文学修辞,起诉书上的每一个词,都承载著对事实的评价。”
“在普通人眼里,『多次挥刀』和『挥刀刺中』是完全不一样的画面。”
“如果我们连这一点都不愿意精准,那后面谈什么不明显超过必要限度、现实危险程度,都容易变味。”
黄罗生敲了敲小木槌:“双方把各自意见说清楚就行,不必在一个词上无限拉扯。”
“本案的焦点之一是:在当时具体场景下,被告人的反击是否明显超过必要限度。”
“这一点,需要结合刚才的视频、伤情鑑定、现场照片,以及后面证人证言综合判断,不是靠某一个形容词定性的。”
他说著,目光扫向被告人席:“被告人李乾坤,刚才视频和鑑定书你也看到了。”
“你自己回想,当时拿到刀以后,是怎么刺向对方的?”
“你记得自己挥了几下?”
李乾坤抓了抓裤缝,喉咙滚了一下:“我……真的记不清。”
“当时他拿螺丝刀扎到我肩上,我整个人往后一仰,眼前一黑,就想著不能让他衝进屋里。”
“我手一摸到刀,就朝前一划,后面发生什么,我脑子里是一片乱。”
“你有没有在他退开之后,继续往他身上挥?”黄罗生把问题压得很具体。
“没有。”李乾坤摇头,“就记得他好像骂了一句,就往外跑了。”
“我连他倒哪儿都记不清。”
“也就是说,你自己主观记忆里,只能確定有一个很用力的挥刀动作?”
“是。”
“你当时的目的,是想杀他,还是只是想把他赶走?”
“我没想杀他。”这一次,他回答得很快,“我就怕他衝进后面屋里,我儿子还在里面睡觉。”
后排有人轻轻嘆了口气。
钱峰盯著那块屏幕,忍不住插了一句:“但不管你主观上怎么想,客观上,结果已经造成了重伤一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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