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荒野厨王 北美阿拉斯加淘金日记
这种酷热的天气,中午室外如同火烤,待上几十分钟就有可能中暑。
虽然搞黄金重要,但身体是本钱,只有维持身体机能的良好,才能持续输出。
这样一来,中午的休息时间就有三个多小时,可以说非常充裕。
知道爱德华已经很饿了,周辛没有花费太多的时间在做午餐上。
他在平底锅里倒了一点食用油,打进一个鸡蛋煎至外焦里嫩,隨后取出几片培根煎至微焦。
然后,在平底锅里化开一点黄油,將两片吐司煎热。
最后,取出番茄切片,將鸡蛋、番茄片和培根淋上芝士酱夹进煎好的吐司里,一份三明治就做好了。
他又用同样的方法做了一个三明治,因为知道爱德华体力消耗很大,一份肯定吃不饱。
爱德华接过盘子里的三明治,迫不及待就拿起一块咬了一大口。
“哦耶穌啊,简直太美味了!”
周辛又一次暗自为爱德华没吃过啥好东西而感到可怜。
至於他自己,则打算做一份简单的火腿肠鸡蛋炒饭。
昨天晚上他就已经提前用电饭锅煮了一份米饭,本来是打算今天早上做蛋炒饭吃的,后面由於赶著出发挖金就没做成。
隔夜饭做蛋炒饭,刚刚好,这是星爷教他的。
將两根火腿肠和几片培根切成丁备用。
舀出一坨斥巨资购买的猪油,放进锅里热化。
欧美和澳洲人基本都不吃猪油,市场上卖的都是从华国来的进口货,因此价格不菲。
不过猪油凝脂是固体,便於携带,户外生活其实非常適合。
而且用它炒饭或是炒青菜都很香,因此周辛买了一小罐。
油化后打入两个鸡蛋炒碎,然后放入火腿肠和培根丁一起翻炒。
隨后放入隔夜的米饭,继续翻炒,不时將米饭在锅里摊开,让锅底的油脂將米饭煎得金黄。
直到米饭里的水分都被炒干,每一粒米饭都金黄诱人,蛋炒饭就做好了。
只可惜由於小葱不好保存,不然撒上一点翠绿的葱花,肯定会更加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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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你做的什么食物,闻起来太香了!”
爱德华看著周辛盘子里颗粒分明,色泽诱人的蛋炒饭,闻到散发出来的比自己手里三明治香得多的味道,忍不住问道。
“一种將米饭和鸡蛋混合在一起的食物,你要不要尝一口?”
周辛说著大方將盘子递到爱德华面前。
爱德华確实对这种华国美食非常好奇,便拿来勺子舀起一勺放进嘴里。
被猪油脂煎得焦黄弹牙的米粒,混合著散发肉香的火腿粒与培根粒,在口腔里爆发出极致的香。
顿时,爱德华觉得自己手里的三明治一点也不香了。
“太美味了,天吶,为什么我从来不知道世界上还有这么好吃的食物?”
看著爱德华那没见过世面的样子,周辛有点同情他了。
这才哪到哪,你要是去了我家乡,怕是隨便一道菜就能让你香迷糊了。
没办法,这些欧美人在当地媒体的洗脑下,以为华国人都是些只喜欢吃老鼠吃內臟的重口味。
大吃货帝国的美食之渊博,你们怎么可能想像得到?
由於欧美没有午睡习惯,吃完饭后,周辛躺在摺叠月亮椅上睡觉,爱德华则开始捣鼓安装星链设备。
外面烈日炎炎,营地里凉风习习,周辛睡得很舒服,连口水都流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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