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要被煮了 我带哥布林文化胜利
黑暗的洞穴中,一大群身披兽皮的矮小生物正围绕著篝火忙碌。
它们最高只有半人多高,脑袋大得夸张,长而尖的耳朵垂在脑袋两侧,再配上大鼻子和反著绿光的大黄眼睛,怎么看怎么怪异。
火光下,这群傢伙的皮肤居然是绿色。
这是一群哥布林!
“嘿嘿嘿嘿嘿,捡到个死人,又有吃的了。”
“该死的丑陋巨魔,害得我们没饭吃。”
“还有一个女人,让她生更多崽,我们一定也能吃掉巨魔!”
“蠢货!人类生不了崽!找母哥布林去!”
一阵吱哇乱叫从这群哥布林嘴里发出,最后,一只手拿骨棒的强壮哥布林挨个锤了周边几只哥布林一下。
但不是所有的哥布林都加入了庆祝。
看到这一幕,坐得离篝火远远的小哥布林身体一怔。
下一刻,一只粗糙大手按在了它的肩上。
这只大手也是绿色,但皮肤皱皱巴巴,十分乾瘦。
小哥布林转头,看向这手掌的主人。
那是一只皮肤褶皱的老哥布林。
它除了年纪比其它哥布林都要大,身上穿著的也不是兽皮,而是羊毛精纺而成的布料製作的斗篷。
一看便知道,它的地位不凡。
但老哥布林不仅离篝火远远的,脸上也露著愁苦之色。
篝火的光芒仿佛分隔了两个世界,近处是夏天,远处是冬天。
小哥布林抓住老哥布林乾瘪的手掌,沉默一阵后开口,发出不同於其它哥布林的稚嫩声音:“祖母……”
“叫我长老。”
沙哑的声音从老哥布林口中响起,嚇了小哥布林一跳。
但小哥布林挺著身继续说道:“长老,你不用担心。巨魔已经被我们赶跑了。田不能种,但草也长起来了。我们不会饿太长时间。”
“唉。”
听到这话,老哥布林嘆了口气。
它抬头看著篝火旁的哥布林。
原本三百多的大族群啊!
为了赶走巨魔,只剩下了这么点数量。
它的孩子也都死了。
摸著小哥布林的脑袋,老哥布林想起了自己的孩子,那个从人类那儿带来种植技巧的哥布林。
自从学会种植,有了稳定的食物,族人的数量甚至到达过五百!
可土地从一开始的肥沃过后,很快就会衰败。
到了现在,洞穴附近的土地只能长出野草。
野草可以吃,但又怎么能填饱肚子呢?
到时一定会为了食物而乱!
看著篝火旁手持骨棒,咋咋呼呼,仿佛自己是一切主导的强壮哥布林,老哥布林有种预感。
一但乱起来,族群又会变回它小时那样,宛如野兽的状態。
它有感觉,自己太老,已经活不了几天了。
那它孩子的孩子又该怎么活。
轻轻抱住小哥布林,老哥布林又嘆了口气。
“唉。”
老哥布林的脸上带著忧鬱,向左边转头看去。
它的目光越过小哥布林头顶,直抵另一侧岩壁。
那里捆著两个人类。
这两个人类没多少肉,都不够族群吃一天。
老哥布林再次看向篝火。
接下来该怎么办……
“咕嘟。”
紧张之下,李默思本能地咽了口口水。
刚刚那看向他的大眼睛,在黑暗中反著绿油油的光。
如果不是他有著和名字一致的安静本能,怕是要“臥槽”出声了。
即便如此,李默思的內心也处於惊讶到懵逼的状態。
看著视野內的椭圆形洞穴,他脑中出现了疑惑。
『我不是刚通宵做完课件吗?』
『给我干哪儿来了?』
借著火光,李默思勉强看清了篝火旁那些绿油油的矮小身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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