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5.易中海案件开庭 四合院,法医开局,抽大爷不违法
十月底的四九城,秋风已经带上了凛冽的意味。
东城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
这是一栋苏联风格的建筑,庄重、冷硬。高高的台阶,厚重的大门,门楣上悬掛著国徽,在阴沉的天色下依然醒目。
早上八点半,旁听席已经坐满了人。
有穿著制服的公安干警,有街道办的干部,有闻讯而来的记者,还有……不少四合院的老街坊。
许大茂坐在第三排,穿著一身崭新的保卫科干事制服,腰杆挺得笔直,脸上带著一种“与有荣焉”的表情。
他爹许富贵坐在旁边,眼神复杂地看著前方空荡荡的被告席。
前院的谢大爷也来了,坐在角落里,双手拄著拐杖,闭著眼,像是在养神。
杨瑞华没来——自从阎解旷死后,她就很少出门了,整日把自己关在屋里,像是活在了另一个世界。
何大清坐在第二排最边上。
他今天特意换了身乾净衣裳,头髮梳得一丝不苟,但眼神里的忐忑藏不住。
他旁边是吴波林,穿著笔挺的警服,坐姿端正,眼神却不时瞟向公诉人席。
何洪涛坐在第一排正中。他穿著全套的58式警服,肩章上的警衔在法庭冷白的灯光下泛著冷硬的光泽。他坐得很直,双手平放在膝盖上,脸上没什么表情,只是偶尔抬起手腕看看表。
九点整。
“全体起立!”
法警洪亮的声音在法庭里迴荡。
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依次入场,在审判席就座。所有人都穿著深色的法官袍,神情肃穆。
“坐下。”
眾人落座,法庭里一片寂静,只有翻动卷宗纸张的沙沙声。
审判长是个五十多岁的老法官,头髮花白,戴著金丝眼镜,眼神锐利如鹰。他清了清嗓子,声音沉稳有力:
“现在开庭。带被告人。”
侧门打开,四名法警押著五个人走了进来。
第一个是易中海。
两个月不见,他瘦得几乎脱了形。身上穿著囚服,松松垮垮的,像掛在一副骨架上。
头髮全白了,脸上满是皱纹和老人斑,左眼还有些肿,那是之前在拘留所被打留下的后遗症。
但他的腰背挺得很直——或者说,他在努力挺直。走进法庭时,他的目光快速扫过旁听席,在看到何洪涛时,瞳孔猛地收缩了一下,但很快又恢復了平静。
他甚至……甚至还对旁听席的某个方向微微点了点头,像是“一大爷”在跟老邻居打招呼。
接著是阎阜贵。
他比易中海更显苍老。
头发现在已经全白了,乱糟糟地顶在头上。
脸上的眼镜早就没了,眼睛眯著,像是看不清楚。
走路时佝僂著背,脚步蹣跚,完全没了往日“阎老师”的那份斯文。
他的眼神是涣散的,嘴里不停念叨著什么,仔细听,是“解旷……我的三儿……”
然后是两个年轻人——刘光天和刘光齐。
刘海中没来,听说在厂里被停职审查了。
这两个小子穿著囚服,脸上还带著青涩和恐惧,走路时腿都在抖。
最后是贾张氏。
她一进来,法庭里的气氛就变了。
这个女人像是把拘留所里所有的怨气和疯狂都带了出来。
头髮像枯草一样蓬乱,脸上横肉颤动,眼睛赤红。
她一进门就开始嚷嚷:
“我冤枉啊!!青天大老爷!!我冤枉啊!!都是易中海那个老绝户害的我!!我要告他!!让他偿命!!”
法警厉声呵斥:“肃静!”
贾张氏被两个法警死死按著,但她还在挣扎,嘴里不停咒骂:
“易中海!你个杀千刀的!!你害死我男人!害死我孙子!!我做鬼也不放过你!!”
易中海脸色铁青,但他没回头,只是死死盯著审判席。
五个人被押到被告席,戴上戒具。
审判长敲了敲法槌:“现在宣读起诉书。”
公诉人席上,站起一个人。
是个女检察官。
她二十五六岁的样子,身材高挑,穿著一身熨烫平整的藏蓝色检察官制服,肩章上的检徽熠熠生辉。头髮在脑后挽成一个利落的髮髻,露出光洁的额头和修长的脖颈。五官精致,眉眼间带著一股英气,但嘴唇紧抿,透著一股不容置疑的冷峻。
最引人注目的是她的眼睛——清澈,锐利,像两把能剖开一切偽装的刀子。
她站起来时,整个法庭的目光都聚焦在她身上。
“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
“东城区人民检察院,现就被告人易中海、阎阜贵、刘光天、刘光齐、贾张氏涉嫌贪污、侵占、故意伤害、包庇等一案,提起公诉……”
她开始宣读起诉书。
没有看稿子。
一字一句,流畅如行云流水。
案件事实、证据链条、法律依据、量刑建议……复杂的內容在她口中被梳理得条理清晰,逻辑严密。
旁听席上,吴波林用手肘轻轻碰了碰身边的何洪涛,压低声音,脸上带著一种压抑不住的兴奋和……炫耀?
“老师,您看这位检察官……漂亮吧?”
何洪涛正专注地听著起诉书,闻言瞥了他一眼,声音平淡:“看业务能力。漂亮能当饭吃?”
吴波林嘿嘿一笑,摸了摸鼻子:“业务能力当然没得说!这可是我们检察院的王牌,连续三年办案质量评比第一!但……但长得也確实好看嘛……”
何洪涛没再理他,重新將目光投向公诉人席。
吴波林撇撇嘴,在心里嘀咕:等会儿你就知道了……
起诉书宣读完,法庭进入质证阶段。
女检察官——她胸前的名牌上写著“吴倩”——开始逐一出示证据。
第一组证据,是关於易中海截留何大清匯款、偽造信件的。
银行匯款凭证的复印件,笔跡鑑定报告,邮局工作人员的证言,还有……何大清在保定那八年,每个月寄回四九城的匯款单存根。
吴倩拿起一份存根,走到易中海面前:“被告人易中海,这份1951年3月15日的匯款单存根,匯款人何大清,收款人何雨柱,金额十五元。根据邮局记录,这笔钱当时被你以『代收』名义取走。你作何解释?”
易中海抬起头,看著吴倩,脸上居然露出了一丝……无奈又悲悯的表情?
“检察官同志,”他的声音有些沙哑,但语气很“诚恳”,“这事……这事我承认,是我处理得不够妥当。但您要理解当时的特殊情况啊!”
他顿了顿,目光扫过旁听席,像是在寻求理解:“何大清那时候拋下两个孩子跑了,柱子才十四岁,雨水更小。我是院里的一大爷,是长辈,我能眼睁睁看著两个孩子饿死吗?不能啊!”
他的声音提高了些,带著一种“痛心疾首”的味道:“何大清寄钱回来,我是取了,但我一分没贪啊!
都花在柱子兄妹身上了!给他们买米买面,买衣服买鞋,还得交学费……二十块钱,看起来多,可两个孩子要吃要穿要上学,哪里够啊?我还得往里贴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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