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揣著十万块,咸鱼要去「败家」! 文娱:开局和天仙妈妈闪婚!
李明走得很快,那辆奥迪a6的尾气还没散尽,人就已经没影了。
估计是怕那个穿著大裤衩的男人反悔,再坐地起价。
茶几上多了一张轻飘飘的支票。
十万整。
刘茜茜盯著那张纸,眼珠子都快掉下来了,手里的半个苹果氧化发黄也没顾上吃。
“这就……十万了?”她戳了戳那张纸,感觉像是在做梦,“这得买多少根冰淇淋呀!”
“出息。”
余乐白了刘茜茜一眼,两根手指夹起那是那张十万块的支票,递向了刘晓丽。
“拿去。”
刘晓丽视线在那张支票和余乐那张欠揍的脸之间来回扫视了一圈。
她没去拿支票,而是走到沙发旁,弯腰收拾起了茶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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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我干什么?这是你卖歌赚的,你自己收著。”
二人丝毫没有把这笔钱的归属和唱这首歌的刘茜茜產生任何联繫。
毕竟李茜茜此时也只有十五六岁。
小孩子嘛,爸妈先给你存著。
余乐看著王晓丽不像是假惺惺客套的样子,说道。“我又不咋用钱。这钱留著给家里添置点东西唄。”
刘茜茜在一旁疯狂点头,像只啄米的小鸡:“对对对!我想要一台带dvd的电视机!”
“大人的事小孩少插嘴。”刘晓丽瞪了女儿一眼,隨后直起腰,把手里的垃圾扔掉,转过身看著余乐。
她那张风韵犹存的脸上写满了认真,甚至带著几分倔强。
“小余,咱们当初领证的时候说好了,家里开销我负责。虽然我现在不算大富大贵,但负担开销还是没问题的。”
刘晓丽把支票拿起来,重新塞回余乐手里,动作坚决得不容置疑。
“这钱是你凭本事赚的,就是你的私房钱。”
余乐手里被塞回那张纸,有些哭笑不得。
这年头,还有把钱往外推的傻女人?
“再说了,”刘晓丽嘆了口气,视线落在余乐的灰色t恤上,“你看看你,整天就这两件衣服倒腾著穿。”
“好歹也是个大男人,手里没点钱怎么行?以后出门买菜,总不能老是跟人家討价还价蹭那两根葱吧?丟不丟人。”
余乐挑了挑眉:“蹭葱那是生活艺术,你不懂。”
“行行行,艺术。”刘晓丽无奈地摇摇头,转身往厨房走,“饭菜都要冷了,吃饭吧。”
余乐看著刘晓丽的背影,不禁嘴角勾了勾。
这女人,有点意思。
明明为了给茜茜凑学费和置装费,连以前那些名牌包都偷偷卖了两个,这会儿却在这儿跟他装大款。
“行吧。”余乐把支票揣进大裤衩的兜里,拍了拍。
“那我就先收著,当是软饭硬吃了。”
餐桌上,刘茜茜正跟那盘红烧牛腩进行著殊死搏斗。
她吃相不算文雅,嘴角还沾著一点酱汁。
看见余乐又端著一盘菠菜出来,这丫头立马护住了面前的盘子,警惕得像只护食的小狼狗。
“给我留两块!”她含糊不清地嚷嚷,“我在长身体!”
余乐把菠菜往她面前一墩。
“吃菠菜。肉吃多了不怕长胖啊?”
刘茜茜气得瞪圆了眼睛,刚想反驳,却被余乐一筷子夹走了碗里最大的一块肉。
“男人果然是善变的,刚来的时候你都会把火腿肠让给我们吃呢!”
余乐撇了撇嘴。
“那只是我不爱吃火腿。某人那时候还说要减肥呢?现在咋不减了?”
刘茜茜气急败坏喊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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