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42章 该如何说服李政和魏氏,同意他去走科举这条路?  万人迷:庶子风流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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烛火轻轻摇曳。

李怀生披著夹袄,坐在书案前,面前摊开著一本《大夏律例》。

翻到户律中关於財產的一章。

“同居共財”。

律法写得明白,凡父祖在,子孙不得私藏財物。

家中所有成员,无论男女老幼,嫡庶尊卑,其个人所得,皆归入公中,由户主,也就是家主统一支配。

除非分家,另立户籍,否则子孙便不具备独立占有財產的资格。

李怀生扯了扯嘴角,露出一抹讥讽的笑。

多霸道的律法。

这意味著,即便他有天大的本事,能日进斗金,那些钱財,在律法上,也不属於他。

而是属於李政,属於李家这个“公中”。

他若敢私藏,一旦被发现,魏氏便能名正言顺地將之一扫而空,再给他扣上一顶“不孝”的大帽子,任谁也说不出半个不字。

这便是世家大族控制子孙最有效的手段。

用財权,锁住你的一切。

让你羽翼未丰,永远无法脱离家族的掌控。

继续往下看。

律法也並非完全不近人情,总会有些例外。

其一,便是“奩產”。

也就是女子出嫁时,娘家陪送的嫁妆。

这部分財產,律法明確规定,归女子个人所有,夫家不得侵占,不入公中。

女子有权自由支配自己的嫁妆,甚至可以在丈夫和公婆不知情的情况下,赠予自己的子女。

李怀生想到了原主的生母,沈云谣。

出身微寒,能有多少嫁妆?

即便有过一些,在她死后,这么多年过去,恐怕也早已充公了。

其二,外祖家的资助。

若外祖家显赫,自然可以源源不断地资助外孙。

这种赠予,只要做得隱秘,族里也很难干涉。

可他的外祖家……

李怀生自嘲地笑了笑。

他连原主的外祖姓甚名谁都不知道,更別提什么资助了。

其三,便是分家。

等家主故去,或是家主尚在,但允准儿子们分家立户。

到那时,他便能分得一份家產,从此天高海阔。

李怀生將书页翻得哗哗作响。

等李政死?

那得等到猴年马月?

他自己能不能活到那个时候,都还是个未知数。

再者,即便到了分家的那一天,按照大夏律,嫡庶有別。

家產的大头,永远是留给嫡子的。

他这个庶子,能分到一些田產铺子,让他饿不死,便算是祖宗开恩了。

指望这条路,无异於痴人说梦。

李怀生靠在椅背上,闭上眼,脑中思绪飞转,將一条条绝路与死路清出脑海。

似乎,所有常规的路,都被堵死了。

那么,非常规的呢?

假死脱身?这念头一闪而过。

可大夏户籍管理森严,一旦脱籍,他就是个没有身份的游魂,从此只能隱姓埋名,做个江湖草莽。

他要的是建功立业,名留青史,岂能做个躲躲藏藏的鼠辈?此路不通。

绕开官府,以平民之身去经商?更是妄想。

商贾在古代地位低下,没有官身作为保护伞,万贯家財也不过是引来豺狼的肥肉,顷刻间便会被吞得骨头都不剩。

没有权力护航的財富,只是镜花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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