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回 乱世风云起,天降六英杰 兄弟全是万人敌,我在三国横着走
东汉光和七年,岁在甲子。
幽州涿郡城外三十里处,有一无名山岗。
“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是非成败转头空: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白髮渔樵江渚上,惯看秋月春风。一壶浊酒喜相逢:古今多少事,都付笑谈中。”
吟词之人是一位少年,白衣胜雪,披著狐裘,面色苍白如纸,却难掩那惊世容顏——眉如远山含黛,目似秋水横波,鼻若悬胆,唇似点朱。
此人名为姬轩辕,字文烈,年方十六。
他还有另一个身份,穿越者!
他本是蓝星一名歷史学系硕士,连续熬夜写论文导致猝死,再次醒来时便穿越到了一个7岁孩童身上。
姬轩辕刚醒来时感觉天都塌了,根据这具身体原主的记忆,他的父母都在战乱中不幸身亡了。
姬轩辕刚穿越就做起了洪武大帝的老本行,要饭……
七岁的姬轩辕裹著破麻布,蹲在并州五原郡的土城墙根下,面前摆著个豁口的陶碗。
他已经三天没討到像样的吃食了,腹中咕嚕声与城外野狼的嗥叫此起彼伏。
穿越到这个时代几个月,他算是彻底明白了什么叫“寧做太平犬,不做乱世人”。
原主的父母死於羌乱,留给他这具先天不足的病体,还有“姬轩辕”这个大到嚇人的名字。
据说是当过亭长的父亲翻阅残简,从三皇五帝里挑了个最威风的名字。
“姬轩辕...你怎么不直接叫盘古呢?”少年苦笑,苍白的小脸在寒风里冻得发青。
天色渐暗,他收起空碗,准备回城外破庙过夜。
刚起身,忽听城墙西侧的乱葬岗传来悽厉的狼嚎和孩童的尖叫。
若是从前那个歷史系硕士,他定会头也不回地跑开。
但这具身体的原主似乎留给他一种莫名的执拗。
姬轩辕咬了咬牙,捡起根粗树枝,躡手躡脚摸了过去。
乱葬岗上,景象骇人。
两头瘦骨嶙峋的灰狼正围著一个孩童打转。
那孩子约莫五六岁,衣衫襤褸,却死死抱著一具成年女尸不撒手。
更令人心惊的是,他手里攥著块尖锐的碎骨,正对著狼群呲牙低吼,像只护食的小兽。
“娘...娘...”孩子带著哭腔,声音却凶狠。
一头灰狼耐不住,猛扑而上。
孩童竟不退反进,碎骨狠狠扎进狼眼!
“嗷——”灰狼惨嚎后退。
另一头狼趁机从侧后偷袭。
就在利爪即將落下时,姬轩辕用尽全身力气,抡圆了砸在狼腰上。
“咔嚓”一声,树枝断了,狼也被砸了个趔趄。
孩童抓住机会,翻身骑在受伤的灰狼背上,碎骨疯狂刺向狼颈。
血喷了他满脸,那双眼睛在血污中亮得嚇人。
等两头狼一死一逃,姬轩辕才瘫坐在地,浑身抖得像筛糠。
孩童抹了把脸,露出清秀的五官。
他走到姬轩辕面前,盯著他看了半晌,忽然跪下磕了三个响头。
“你...”姬轩辕喘著粗气,“你叫什么?”
“吕布。”孩子声音嘶哑。
姬轩辕脑中“嗡”的一声。
吕布?
那个“人中吕布,马中赤兔”的吕布?
“你...多大了?”
“六岁。”吕布站起来,指了指地上的女尸。“我娘死了,我和我爹走散了。”(ps:原歷史中吕布此时应该14-15岁,为剧情需要略作调整)
他的语气平静得不像个孩子。
姬轩辕看著那双尚显稚嫩却已透著狼性的眼睛,忽然想起《后汉书》里那句“吕布有虓虎之勇,而无英奇之略”。
若这真是那个吕布...
“跟我走吧。”姬轩辕听见自己说。
“我...我叫姬轩辕,我带你找你爹。”
吕布没有犹豫,只是最后看了眼母亲的尸体,从她颈间拽下半块残缺的玉佩揣进怀里。
当夜,破庙里。
姬轩辕將仅有的半块饼掰成两半,大的一块递给吕布。
小狼崽吃得狼吞虎咽,噎得直翻白眼。
“慢点吃。”姬轩辕拍他背,“以后...我叫你奉先,好不好?”
吕布抬起头,眼中闪过一丝茫然,隨即点头:“嗯。”
“为什么叫奉先呢...”
姬轩辕望著漏风的庙顶,喃喃自语:“大概是因为...希望你能供奉先人,不忘本心吧。”
这话说得他自己都心虚。
真实原因是,他只知道吕布字奉先——总不能再给未来的温侯起个字吧?
同年六月,冀州鄴城。
姬轩辕带著吕布一路南下,靠著討饭、挖野菜、偶尔偷摸农家的鸡,居然活了下来。
吕布虽然年幼,但力气出奇的大,六岁的孩子能提起成年人的水桶。
有次遇见野狗抢食,他竟徒手拧断了狗脖子。
这让姬轩辕越发確定:此吕奉先,必是彼吕奉先。
这日他们刚到鄴城,就听见城西菜市口喧譁震天。
挤进去一看,竟是官府在处置一批“胡人细作”。
十几个衣衫襤褸的百姓被捆在木桩上,男女老少皆有。
“胡人烧了王家庄,这些人是帮凶!”有官吏高喊。
“冤枉啊!我们是逃难的!”一个老妇哭喊。
刀光闪过,人头落地。
围观人群中,一个与吕布年纪相仿的孩童死死咬著嘴唇,眼中血色翻涌。
姬轩辕注意到他,是因为那双眼睛,那不是孩子该有的眼神,那是刻骨的仇恨。
行刑结束,人群散去。
那孩子仍站在原地,盯著满地血污。
“你...”姬轩辕上前。
孩童猛地转头,像头受伤的幼兽:“胡人都该死!”
他叫冉閔,六岁,原是幽州人。
三个月前,一队鲜卑游骑洗劫了他的村子,父母为护他而死。
他一路流浪到鄴城,靠偷窃为生。
“鲜卑人...都该杀光。”冉閔说这话时,牙齿咬得咯咯响。
姬轩辕心中又是一震。
冉閔...武悼天王冉閔,颁布《杀胡令》,屠尽羯族。
是同名同姓还是?
“跟我走吧。”他第二次说出这句话。
“我教你本事,將来...去杀胡人。”
冉閔盯著他看了很久,终於点头。
当晚,三人在城隍庙过夜。
吕布和冉閔分睡姬轩辕两侧,像两只互相警惕又不得不靠近的小兽。
“你为什么要收留我?”冉閔突然问。
姬轩辕看著漏进庙里的月光,轻声道:“因为...我一个人活不下去,你们也活不下去。凑在一起,或许能活。”
“你会教我们杀胡人吗?”
“会教你们活下去的本事。”姬轩辕侧过身,看著冉閔黑暗中亮晶晶的眼睛。
“但要记住,杀人是为了活命,不是为了仇恨。”
冉閔似懂非懂,但没再问。
姬轩辕给他起了字:永曾。
永怀曾参之孝——儘管他知道,这孩子未来要走的路,与“孝”字相去甚远。
十一月,三人回到幽州。
姬轩辕决定不去更北的地方,并州的寒冬已让他吃尽苦头。
他们沿太行山向东,打算在涿郡一带过冬。
路过广昌县时,在山道旁发现了一个蜷缩的身影。
那是个更小的孩子,约莫五岁,几乎冻僵了,怀里还抱著一具早已僵硬的妇人尸体。
姬轩辕试了试鼻息,还有一丝微弱的呼吸。
“快,生火!”
吕布和冉閔捡来枯枝,姬轩辕用偷来的火镰点燃篝火。
三人围著孩子,搓他的手脚,灌他热水。
许久,孩子才悠悠转醒。
“娘...”他第一反应是摸身边的尸体,隨即放声大哭。
这孩子叫李存孝,五岁,并州雁门郡人。
家乡遭了旱灾,父母带他逃荒,母亲三天前饿死了,父亲把他託付给同乡后去找吃的,再没回来,同乡將最后的食物给了李存孝,自己活活饿死了。
“同乡把我娘埋了,给了我半块饼...”李存孝抽噎著。
“可我找不著路了...”
姬轩辕心中五味杂陈。
“敬思。”他摸摸孩子的头。
“以后你就叫李敬思,跟著大哥,不会再饿肚子了。”
“大哥...”李存孝扑进他怀里,哭得撕心裂肺。
那年的冬天格外寒冷。
四人躲进涿郡北面的一个山洞,靠著吕布设陷阱抓的野兔、冉閔偷来的粗盐、姬轩辕挖的野菜过活。
最冷的那几天,积雪封山,他们只能靠融雪水度日。
是李存孝救了他们。
这个五岁的孩子,在某天清晨一拳砸碎了洞口冻结的冰瀑。
后来有一次,他徒手掰断了碗口粗的枯树。
再后来,他追著一头狍子跑进深山,回来时肩上扛著狍子,手上还提著两只野鸡。
“敬思...你...”姬轩辕目瞪口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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