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 帅到写进《史记》的男人 从楚汉争霸开始,打造不朽世家
“那……霸王对我,有何旨意?”
“回头是岸。”
陈平四字落地,语气郑重,“霸王念你是旧臣,只要你反戈一击,重夺朝歌守住殷地,先前之事既往不咎!”
司马卬攥拳道:“请使君回稟霸王,司马氏此生,忠於霸王!”
搞定司马卬,陈平心中大喜,当即辞行。
出朝歌城门,打马扬鞭,扬尘而去,
却没注意到,城垛之上,几双眼睛正在注视。
“陈平果然来了,这副皮囊加三寸不烂之舌,攻心之策足矣搅动天下风云……”
陈麒负手而立,望著陈平远去的背影,不禁失笑。
太史公著史,向来惜墨如金。
描写外貌寥寥,独对两人的容貌著墨甚多。
一个是张良,“其人计魁梧奇伟,至见其图,状貌如妇人好女”。
意思是世人本因张良运筹帷幄、助刘邦定天下的功绩,默认他是身材魁梧、气势不凡的伟丈夫,
等见了他的图像后,才知道竟然如娇美女子一般曼妙清丽。
另一个,便是方才离去的陈平。
这是一个帅到用很多笔墨写进《史记》的男人,
也是一个因为好吃不过嫂子,私德一直有爭议的人物。
“平为人长大美色”、“船人见其美丈夫独行”、“平虽美丈夫,如冠玉耳”。
陈普以前读史书没什么感觉,现在见到本人,方才知道老天赏脸的帅是为何物。
“太傅,您特意让我提前入朝歌,调换城內守备把司马卬架空,如此周密安排,想来就是为了此人吧。”
曹参身为统军帅才,智谋自然超常,看出了陈麒的安排。
但他仍是有些不解,问道:“此人有辩才、有心计,留著岂不是后患?刚才人在城中,为何不下令將他拿下?”
陈麒听出了他的怨气,毕竟以曹参视角看来,
一眾人马搞这么复杂,就为了个小白脸,完全是胡闹啊。
陈麒心中暗嘆,“可我要招的不是一般人,陈平有点难搞啊。”
这位日后大汉的三朝名相,不仅谋略狠准,內政手腕更是顶尖,
平定诸吕之乱,安定大汉江山,此人必不可少。
但现在就招降的话,依照自己对陈平的所知,
其审时度势、趋利避害,哪怕是吕雉专权,都能左右逢源。
若是此刻招降,对方大概率会答应下来,但转头就可能因局势变动再次投楚。
是以,自己必须彻底断绝陈平的路子。
让其除了汉军,无处可去。
陈麒拍了拍曹参的肩膀,笑道:“不出三日,我就让他裸奔来投。”
曹参大为诧异,疑惑道:“太傅,我知道你能谋会算,你能料到人家会来投降,还能断定人家不穿衣物?!”
陈麒点头,转身道:
“先去看望我们两面三刀的好朋友,司马卬吧。”
陈麒眼中,泛过寒光。
自己不能杀司马卬,此人毕竟是河內之王,还有大用。
但殷王自己不小心从床上掉下来,摔断三条腿从此绝后也是很合理的事情吧。
如果是司马家的祖先是个良善之辈,陈麒可能还会手软不忍心动手。
毕竟子孙犯的事情,不至於牵连到几百年前的老祖宗。
但对司马卬这种人,自己的铁拳,可是很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