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 码头区 诡秘:路明非不想当上帝
都说大人世界里,绝大多数问题都能用酒解决,还会体面地留下商量余地,犯不著动刀动抢。但这个常识在东区显然不生效,能在这里打扮得人模狗样的傢伙,心底没点狠劲、手上不沾点血是不可能的。
所以,当看到同样人模狗样的傢伙出现在自己面前时,弗莱彻就已经做好了开枪的准备,可他迎上的是仿佛站在“弱肉强食”这一理念顶端的黄金瞳。
直到死亡的寒冷攀附脊背,弗莱彻才大吼著开枪。不是朝著眼前的男孩而是向四周胡乱射击——他知道自己抬枪、瞄准的过程慢得像是老头子拄拐过马路,所以只能用无序来弥补。
这一刻他像极了故事中的勇者,因为勇者通常处於弱势地位,没有计划,擅长用超出常理的方式解决问题;反倒是魔王实力更强,理念崇高,总是话嘮……
“但很可惜,你不是勇者,我也不是魔王,都是没名没姓的小嘍囉,负责在战前放狠话和充当炮灰的那种。”先一步做出行动的路明非没被隨机弹道纳入攻击范围,手掌磕在弗莱彻的后颈上,没能成功打晕,却也让对方暂时失去了行动能力,被他按在地上。
“我以前也想过啊,谁都想为了什么崇高伟大的目的而活著,在游戏里不能当英雄也要当魔王,没人想当那种只会在铁匠铺前来来回回走直线的npc,玩家不管点他千次万次,他只会重复地说『这里的刀剑货真价实童叟无欺』……”
“但事实证明,故事里都是骗人的。你不择手段地赚钱,结果还不是趴在了这里,我想要做点好人好事,却也要戴著面具。”
路明非取走已经空了弹巢的左轮手枪,將它插进腰带和裤子的空隙当中,沉甸甸的金属比3镑纸幣更具实感,但他却没有想像中那么开心。
“观眾”的能力很好,很適合间歇性踌躇满志、习惯性混吃等死的男孩迸发出火山爆发似的炽烈熔岩,也能帮他压制住“怯懦流鶯”带来的恐惧感,却也总是让路明非看到太多东西。
比如东区坏傢伙们浑浑噩噩的人生,凑在一起靠偷摸拐骗换来混著纸壳的劣质香菸,喝土酿的烈酒,哪怕明天的生活都还没著落,也要爬上屋檐,看著远处灯火明媚的富人区,发誓有朝一日要在那里生活……
但他们眼中的富人也只是乔伍德区的中產而已,隨时都有可能遭遇变故成为东区的一员,真正富庶的皇后区和希尔斯顿从不向他们展示美丽。
“你他妈懂什么!”弗莱彻似乎误判了男孩的力量,以为对方能依仗的只有速度、使出全力也没能將自己打晕。所以他像蛇一样扭动挣扎,每块肌肉都使出吃奶的力气,抠著地面想要起身,却又被无情地按了回去,面目狰狞道:
“只是几个连活下去的希望都没有的傢伙而已,他们不想活,但我想活!”
远处有钟声响起,也不知道是圣塞繆尔教堂还是圣风教堂,反正来自灯火璀璨的方向,路明非扭头看向那边,就连弗莱彻也在泥里拱出些许空隙,眼睛仿佛要穿过墓碑似的房屋黑影,看到奏响爵士、男男女女搂在一起跳舞的宴会厅。
“放我一次,我会报答你的!”弗莱彻大喊。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1 /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