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章 达摩克利斯之剑 夏蝉鸣泣之时
“嗯。预见未来。”
“要真有这么一个人,挺好。”罗潜用手拔著行道树下边的草,“像你说的,连邹天维我们都不敢动,北山的林总……怕是一辈子高枕无忧。要是有人能收了他……他一定是我们的朋友。”
“你这个想法很危险。”李望仕严肃道。
“所以啊,”罗潜起身,“望仕,你还是跟以前的你不一样了。”
不一样了吗?
跟哪个以前的他相比呢?
李望仕不知道。
……
“桐桐,你这样抱著我,我是没法做饭的。”
“啊,再说一次。”夏桐抱得更紧了。
李望仕有点无奈。
“你確定咱们刚在一起那会儿……是这么相处的?”
“是,咱俩可黏糊了。”夏桐脑袋对著李望仕的背蹭了又蹭。
黏糊到吃完了饭,坐沙发上的俩人都是腿叠著腿,跟俩叉子架在一起似的。
电视新闻里播放著开学前专题报导,夏桐一下来了兴趣,起身跑向臥室,好一阵翻箱倒柜之后拿出来一袋本子。
“嗯?我靠,”李望仕瞬间反应过来,“这不会是我以前写的小说吧?”
“恭喜你猜对了!”夏桐直接坐在地上,小心翼翼地把本子拿出来。
“不至於,也才十来年,又不是什么古籍。”
“我记得当时你的小说在班级里传阅,也不知道怎么的,流传到我们班上去了。”夏桐一本本翻看,“那时候他们都在传,这是7班的才子李望仕,应该能算是我认识你的契机了。”
“怎么说?”
“那会儿我很想认识你,所以就托朋友借了你的小说来看。”
“你不是走廊捡到然后才来我们班找我的吗?”
……夏桐整个人卡住了一秒。
“我想想哈,当时最喜欢的是哪个故事来著?”
原来对话是有忽略选项的吗?
“就是这本!”夏桐举起一本硬皮笔记本,“《星月劫》,天啊,里边的內容我记到现在,尤其是李凌风跟自己的义妹江彩蝶,那种明明深爱对方却必须压制的情感,真的是……”
別……別说了。
初中,不懂事。
“我们还是看下一本吧。”夏桐似乎也回过味来,直接合上,翻开了另一本。
一个寻常的夏夜,她就这么坐在地板上,一本一本地翻阅著李望仕初中写的故事,时不时念上两句,惹得他耳根通红。
初中是李望仕创作欲爆棚的时期,青春期的敏感与正不断被塑造的世界观產生碰撞,衝击的火星全部都能成为灵感。
在夏桐念出一些令人牙酸的中二台词时,他真的没法想像那些字句竟然出於自己笔下。
也很难想像他写过老师同学上著课念著书,突然就被异能者给劫了,然后大喇叭喊“李望你再不出来我把他们全都祭天”,於是名为“李望”的男主从教室里缓缓走出,对著飘在天上的一票异能者喊道——
“龙有逆鳞……”
夏桐念到这的时候,李望仕感觉汗毛都立起来了,几乎是哀求著让夏桐不要继续。
幸好,夏桐自己也尬得念不下去。
至於明明教室都被异能者劫乾净了,为啥主角能在教室里静坐这事儿,已经不重要了。
“我记得还看过主角是正义使者的,算是你第一本有推理范的小说,怎么找不著了?”夏桐翻完了所有的本子,又返回去翻了一遍。
“有吗?”李望仕悄悄把本子都收好,“我还以为属於我的推理开篇,是高中才写的《提偶人的丝线》呢。”
“那已经算是完整的推理小说啦,我想起来了,好像是叫《达摩克利斯之剑》?”
李望仕想起来了。
那本小说讲述的是一个擅长恶作剧的主角,通过对班级里的坏学生施加恶作剧,嚇唬他们“做坏事就会被鬼盯上”,从而给这群坏小孩头上悬了一把达摩克利斯之剑,达成威慑,建立了一个班级乌托邦……
那会儿的李望仕,还真是……正义使者。
只是下本书又可以写个背负世界的仇恨所以把人全杀光的黑深残主角……
“誒,干嘛收起来?”夏桐问道。
“毕竟是初中的东西,”李望仕把本子塞回袋子里,“时过境迁,初中的很多想法……跟现在的我已经完全不同了,看起来怪尷尬的。”
“我不觉得。”夏桐认真摇头,“你小时候想吃百奇,阿姨不给你吃,你不是到现在都对百奇有特殊好感吗?”
那倒是,李望仕眼里一直都对百奇饼乾有特殊滤镜。
明明很多口味他自己也觉得不好吃,但是看到了就会买,愣是吃成了习惯。
“所以,有些你以为不成熟的想法,其实会成为你现在思维的底色。”
李望仕沉默了。
《达摩克利斯之剑》的底色,不正是天谴论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