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30章 肉香四溢,今非昔比  从盗墓开始成神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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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家的路,要经过镇中心那条最繁华的长街。

此时虽然已近深夜,但张记豆腐铺依旧灯火通明,几张桌子旁坐满了刚刚收工的苦力、脚夫,还有些不想回家的閒汉。

热气腾腾的豆腐脑,几碟咸菜,便是这长夜里难得的慰藉。

罗景提著那包散发著浓郁肉香的荷叶包,低著头,快步走过。

但那股子野味特有的腥膻与油脂香气,实在是太霸道了,瞬间便钻入了周围食客的鼻子里,盖过了那淡淡的豆腥味。

“嘶——好香的味道!”

一个正喝著豆浆的汉子吸了吸鼻子,眼睛瞬间直了。

“这味儿……不是猪肉,是野味!是山里的野猪肉!”

眾人的目光,顺著香味,齐刷刷地落在了那个匆匆而过的身影上。

借著铺子里的灯光,有人认出了罗景。

“那是……罗家那小子?”

“罗景?那个背尸的?”

“我的乖乖,他还活著呢?听说红刀会和探云手都在找他的麻烦……”

“嘘!小声点!”

有人压低了声音,眼中闪烁著八卦与嫉妒混杂的光芒:

“你没听说吗?人家现在可是多宝商行的红人!今儿个早上,多宝商行的伙计那是把他当少爷一样供著!”

“而且,我听说他今儿个拜入了铁衣馆,还是陈教习亲自点的名!”

“嘶……”

一阵倒吸凉气的声音响起。

“难怪……难怪能吃得上野猪肉。”

一个穿著破旧短打的脚夫,看著自己碗里那几块可怜的咸菜,语气酸溜溜的:

“那可是野猪肉啊!市价是普通猪肉的两三倍,而且有钱都难买。

我上次见,还是镇上王员外做寿的时候……”

“他三天前,明明还是个浑身尸臭、在乱葬岗里刨食的背尸人啊!”

“这就是命啊。人家下了趟墓,指不定挖到了什么宝贝,发了大財,翻了身。”

“唉,咱们累死累活干一个月,还不够人家那一顿肉钱。”

议论声此起彼伏,充斥著羡慕、嫉妒,还有深深的无力感。

那股子隨著风飘散的肉香味,像是最无情的嘲讽,勾起了所有人腹中的馋虫,也刺痛了他们那颗卑微的心。

那个脚夫忍不住吞了口唾沫,喉结剧烈滚动了一下。

他死死地盯著碗里的豆腐,眼神有些发怔。

原本觉得还算可口的豆腐脑,此刻吃在嘴里,竟变得索然无味,如同嚼蜡。

这就是差距。

仅仅三天。

那个曾经被他们视为最底层、最晦气的少年,已经悄然跨过了一道他们或许一辈子都跨不过去的鸿沟。

他在吃肉。

而他们,还在喝著豆腐脑。

……

回到那间位於乱葬岗边的破旧瓦房,罗景关上门,將那一两半野猪肉放在了缺了一角的桌子上。

屋里冷冷清清,没有一丝人气。

那个曾经会为了省下一口肉给儿子吃而推说自己不饿的父亲,已经变成了一坛骨灰,被自己“吃”进了肚子里。

罗景沉默了片刻,开始生火、烧水。

他没有太多的烹飪技巧,也没有什么调料。

只是將那块珍贵的野猪肉洗净,切成大块,扔进陶罐里,加水,撒上一把粗盐。

就这么简单地煮著。

不一会儿,隨著陶罐里水花翻滚,一股浓郁到化不开的肉香,便在狭小的屋子里瀰漫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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