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998章 仁义为本,鼓励生育  崇禎重振大明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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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经筵过后,群臣对皇帝的治国策略有了更深理解,也明白了应该向哪个方向努力。

不过也有人怀著不满,认为皇帝在经筵上制定治国方略,似乎有些太儿戏。

刘宗周在经筵结束后就听到人询问:

“皇上用徐学士讲学,是不是要用西学?”

“这西学是蛮夷之学,如何能成为治国学问?”

这是前段时间被攻击的一点,西学作为传教士传来的学问,受到猛烈抨击。

如今皇帝用徐光启讲学,似乎有为西学正名的意思。

不过刘宗周却不这么想,他说道:

“你听徐学士所言,可有一丝泰西来的学问?”

“他用的科学,是从数学中推导出来的学问。”

“如果把数学都当做西学,儒家六艺又在哪里?”

这番话让人无法反驳,因为数学確实是君子六艺之一。

皇帝就是打著这个旗號,在科举中重启明算科,提高了数学的地位。

如今徐光启、张溥在皇帝支持下创立的科学,虽然吸收了泰西的学问,根基却是数学,谁都无法质疑。

刘宗周即使知道皇帝在扶持新学派,却也不会从这方面功绩。

在他看来无论科学、实学,都是儒家学问。

他们的分歧是內部的,而不是把这些学问推出去。

至於在经筵上確定国策,他就更是欢迎了。皇帝和臣子坐而论道商议国策,是所有士子都欢迎的事情。

尤其是皇帝在经筵前发表《矛盾论》,用这种理论提出问题。徐光启再用科学理论佐证,並且提出建议。

这一套学术治国流程,让刘宗周充分认识到皇帝对学问的重视。就算他对皇帝的理论不完全认同,也认为当今皇帝是圣君。

在他这个態度下,其他臣子对经筵的质疑也只能转向別的方面,礼部左侍郎钱象坤道:

“朝廷要强制迁移民眾,是不是有些不仁?”

“如果是受灾也就罢了,没受灾的地方都要强制迁徙余丁,实在……”

说著连连摇头,对这种做法颇为不满。

当前这个条件下,迁徙出去就是生离死別,很多臣子心里都有质疑。

如果执行的过程中再粗暴一些,那就要派官吏去捉人。

想到《石壕吏》中夜捉人的景象,他们觉得余丁迁徙政策,存在很多问题。

刘宗周也觉得这个做法值得商榷,但是他作为重製礼乐的主导者,必须要维护当今皇帝,出言道:

“现在看是不仁,但是长远来看却是大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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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把多余的民眾迁徙,时间长了,民间人均物资会越来越少,会有更多的人挣扎在生死线,一不小心就发生民乱。”

“皇上考虑的是大仁,所以同意韩首辅的强制迁徙。”

“不过具体的迁徙做法,確实有值得商榷之处。”

“吾等应建议朝廷,要以仁义为本!”

这番话引来很多官员附和,他们纷纷同意。

不过喊口號容易,提出有效的办法就难了。

大明境內的人口需要限制是共识,大部分臣子对此也没意见。

他们有意见的强制迁徙,担心执行中出问题。

不过用移民减少境內人口已经是很温和的政策了,强制不让生育之类,不但更加不仁,也没有办法实施——

大明现在,並没有有效的节育手段。男女只要发生关係,就有可能怀孕。如果怀孕后强制墮胎,做法更加残忍。

所以他们商量来商量去,发现除了移民外,並没有其他更好的办法。

只能在移民上提建议,儘量减少危害。

工部左侍郎李待问道:

“移民的措施应儘量温和,要给民眾选择权。”

“没有土地的余丁,可以去城里做工,总好过迁徙海外。”

“我看啊,应该让僱工协会对所有余丁培训,能做工的儘量留下来,不会做工的才迁出去。”

“这些人迁出去后种粮食,正好由城市收购回来,养活城里的工人。”

建议实行余丁分流,减少强制迁徙的人。

这个措施显然有利於工商业发展,为城市提供足够的劳动力。

但是相比强制迁往海外来说,確实称得上更仁义。

在场的臣子对此纷纷夸讚,认为应该向朝廷提出这个建议。

刘宗周也高兴地补充道:

“现在皇上定下的强制迁徙年龄是二十岁,纳入迁徙名册则是成丁的年龄十六岁。”

“我看在十六成丁之后,就可实行培训。培训好的留下,培训不好的迁徙。”

“只要在四年內成为一级工,就该让他们留下来。”

打算据此书写一份奏疏,向皇帝提出建议。

——

刘宗周对皇帝的影响,朝堂上的臣子自然是知道的。眼看他是这个態度,这些人更积极地提出建议。

有些人则效仿皇帝提出的提高结婚年龄,认为可以把结婚年龄定得更高些,降低人口生育。

但是对於这点,很多人並不同意,甚至对皇帝的做法提出异议:

“现在皇上不让买卖人口,並且规定嫁妆和聘礼应等价,浮动在两成以內。”

“贫困人家养孩子本就困难,养女儿没有回报,他们更不愿意。”

“以前养到十五岁已经很困难,现在养到十八岁,恐怕有更多的女婴被遗弃。”

这番话刚才在经筵上没人说,此时私下提出来,很多人觉得有道理。

弃婴、甚至溺婴,一直是一个大问题。

福建一带已经从“男女皆溺”转变为“溺女”,这个女子十八岁才能结婚的限制,有可能会让更多家庭溺女。

刘宗周想到这里就脸色铁青,因为这种事情绝对是陋习,也是他重製礼乐必须解决的问题。

他对此当即表態道:

“每个人都有生存权,即使父母也没有残杀子女的权力。”

“皇上说过:舜之事父,小杖则受,大杖则走,非不孝也。”

“连大杖都能躲开,更何况要被残害?”

“要为此事专门制定礼法,杜绝这种陋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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