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5章 娄家一家三口被枪毙 四合院:从抗战胜利前夕开始逃难
一队便衣公安控制了码头和车站的关键位置,另一队则趁著夜色,以查夜为名进入娄半城所在的胡同,迅速控制了前后门。
当公安敲开娄家门时,娄半城正在书房和娄晓娥还有谭氏说跑到香江的路线。
面对突然出现的公安人员,一家人脸色都脸色煞白,瘫坐在椅子上。
与此同时,对娄宅的依法搜查连夜进行。
除了在书房和臥房查获相当数量的金银细软、外幣,更重要的是,在书房暗格里找到了尚未使用的,经阳城中转前往香港的偽造介绍信和联络方式,以及一些记录著非常规资金往来和內部会议內容的私人笔记。
案件迅速由区里上报到市里。
鑑於涉及资本家外逃、转移资產且有具体行动计划,性质被认定为“企图偷越边境、转移资產,並有泄露內部经济情况嫌疑”,属於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和企图叛逃的严重罪行。
在这时候的政治气候和司法实践下,这类案件的处理是迅速而严厉的。
事实清晰,证据確凿,案件审理得很快。
在这个年代,对於此类被定性为“企图叛逃、转移资產、泄露內部情况”的严重罪行,尤其是发生在曾经的“大资本家”身上,量刑是极其严厉的。
不久,公审大会在城郊的一处空场召开。
台上,戴著“反革命分子”“叛逃资敌犯”高帽子的娄半城、谭氏、以及脸色惨白如纸的娄晓娥,被公安人员押著,面向台下黑压压的人群。
控诉的声音高亢而充满愤怒,列举著他们的“罪行”。
最终判决下来,几乎没有悬念:
娄振华,作为主谋,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谭氏,作为主要同谋,积极参与策划和財物转移,亦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娄晓娥,虽辩称对具体路线和联络方式知之不详,但被查明参与了部分財物整理,且明知家庭计划而未向组织报告,被视为知情不报、参与犯罪活动,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消息传回四合院,许大茂后怕得连著几天没睡好,对林胜利当初的劝阻更是感激涕零,也彻底明白了“成分”和“立场”在当时的极端重要性。
傻柱嘬著牙花子,最后只嘆了句:“早知今日,何必当初。老老实实接受改造,哪至於落这个下场。” 院里其他人家,大多也是类似唏嘘加警示的態度。
在一个天色阴沉的早晨,判决被执行。枪声沉闷地响起,为这个曾经显赫一时的资本家庭,画上了一个冰冷而彻底的句號。他们的宅院被查封,大部分財產收归公有,只留下一些生活必需品,留给了被查明未参与此事的、为数不多的远亲或老僕。
这件事,如同一块投入水中的沉重石头,在四九城里沉了下去,但激起的涟漪却长久地影响著一些人。
它更清晰地划出了那条不可逾越的界线,也让许多像许大茂这样处於“进步”与“旧痕”之间的人,更加审慎地看待自己的选择和周遭的关係。
林胜利得知最终结果时,正在部里整理一份关於边境地区经济管理的报告。
这年代的资本家没几个是乾净的,不像后世还有一些劳动致富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