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174章 政策成功试点  四合院:从抗战胜利前夕开始逃难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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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这个任务的林胜利心潮澎湃。

自己知道,这不仅仅是对他调研工作的认可,更是將一副千钧重担压在了他的肩头。

改革从纸面走向现实。

跟家里人说了之后,林胜利再次踏上去往清苑的路。

这一次,心境截然不同。

清苑县已经成立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县委书记亲自掛帅。

会议室內气氛严肃又带著掩饰不住的激动。林胜利不再是单纯的调研者,而是中枢与试点县之间的桥樑,是政策细化落地的参与者。

最大的爭议焦点,自然是“撤社建乡”和“土地承包”。

习惯了公社体制的部分老干部忧心忡忡:“公社撤了,队散了,人心会不会散?集体积累怎么办?

大型农机、水利设施怎么分?

会不会回到单干的老路,贫富两极分化?”

林胜利和试点组的同志早有准备。

他们拿出反覆推敲的方案:

第一, “撤社建乡”不是简单换牌子。

公社原有的行政管理职能归到新成立的乡镇政府;经济管理职能,特別是集体资產的管理、处置和收益分配,则移交由村民民主选举產生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合作社筹备委员会暂时负责,確保集体资產不流失。

第二, 土地承包不是“分田单干”。

坚持土地集体所有制不变,將耕地按人口和劳动力比例,公平合理地承包到户,明確承包期限初步定15年,颁发承包合同。

承包户对承包土地有生產经营自主权,承担相应的国家徵购税粮和集体提留任务。但同时,倡导在自愿基础上,以村或生產队为单位,成立农业生產合作社。

合作社不触动家庭承包权,主要功能是提供 “统”的服务:统一规划种植、

统一水利建设和管护、统一採购良种化肥农药(降低成本)、

统一联繫销售渠道(提高议价能力)、统一使用和维修大型农机具。

合作社实行民主管理,收益在扣除公共服务成本后,按交易量或出资额返还社员。

第三, 农业税减免与基层运转保障同步设计。

清苑作为產粮区,试点 “定额徵收、增產不增税” 。

以上一年实际负担为基数,核定一个较低水平的定额农业税,三年不变。

同时,县財政加大对乡镇的转移支付, specifically 针对教育、卫生、五保户供养等刚性支出设立专项补贴,並著手清理规范“三提五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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