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40、割別人的肉,买他陈嘉豪的好(求追读) 说好捞点钱,香江文豪什么鬼
张学空花了几秒钟稍稍適应了一下陈嘉豪的反差。
“阿豪你也知道,转载与首发不同,稿费標准要略微低一些。幸好,那边来联络的,都是我比较相熟的朋友,帮你跟他们拉了几回锯,目前谈妥的是千字八块。”
“这已经很好了,感谢张总编!”
转载稿费,往往是首发稿费对半砍。
张学空帮忙谈到首发稿费的八成,很了不起了。
一家千字八块,三家千字二十四块!
加上《香江商报》首发给的千字十块。
累计千字三十四块了!
而且,这应该还只是开始。
伴隨《天龙八部》影响力扩张。
谋求转载的报刊,將会越来越多。
这家给一点,那家给一点。
稿费总数將会相当可观!
陈嘉豪非常开心。
“对了张总编,您说的这三家报刊,也跟《香江商报》一样,预付十万字稿费吗?”
“阿豪啊,你……很缺钱吗?”
陈嘉豪大倒苦水:“非常缺。”
“张总编有所不知,《天龙八部》开始连载之后,九华径很多街坊邻居知我是原作者,纷纷登门,求问后续故事情节。”
“甚至房东太太还日夜紧盯,但凡我敢出门,她就敢去我房间偷看稿件,並给街坊邻居公开售卖小说內容。”
“简直防不胜防。”
“作家卖文求生存,报刊以文字满足读者求知慾。我写的《天龙八部》,既然收了您张总编的稿费,哪儿能让人这么白嫖?”
“所以我想,儘快攒够钱,儘快买房,儘快搬走。”
这番话,九真一假。
街坊邻居问他是真,孙太太偷看稿件也是真。
只不过,九华径的街坊邻居们只知他是楚留香,不知他是段萧竹。
故而,问的偷看的,都是《血海飘香》。
而非《天龙八部》。
但这一桥段,拿来诉苦毫无问题。
反正,新马泰报刊转载《天龙八部》,早晚都是要付稿费的。
如能提前拿到预付,干嘛不拿?
李沙为怒形於色:“可恶!街坊想看小说,逐日买报即可,追问原作者算什么?”
张学空却是理解的:“买报不要花钱的吗?街坊们也是为了省点钞票。不过阿豪,买房不是小事,区区几千块哪儿能买上房?即便勉强去买,大概也只能去外岛偏远之地购买。”
“所以才想多赚些钱嘛!正所谓水往低处流,人往高处走。我现在住九华径村屋,再搬肯定想往繁华处搬。”
“可你想在繁华处买房,要花很多钱的。这要攒钱到什么时候?我觉得你现在与其梦想买房,不如现实一点,先考虑换到繁华处租房。”
“是啊阿豪,我赞同张总编的意见。日防夜防那些街坊邻居很累的,耽误写稿赚钱。我建议到尖沙咀这边租个好点的房子,一来生活便利些,二来离香江岛比较近,咱们也好常来常往,有事多沟通多交流。”
“沙为,你现在就住尖沙咀吧?业余可以帮阿豪多多留意一下,有什么好推荐,儘早联繫他。”
“感谢!”
陈嘉豪本心里是有些抗拒的。
倘若只是换地方租房。
当初拿了《血海飘香》预付的六百块基础稿费之后,就可以考虑。
此时间,尖沙咀那边带独立卫生间的单间,一个月也才要八十块房租。
六百块搞定这事,绰绰有余。
主要他前生前世租房租得够够的,这才想著一步到位。
先在九华径委屈一下,等攒够钱了,买房再搬。
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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