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章 关於发行 华娱:从武替到全能导演
这笔钱,也是要製片方出的。
而如果是数字拷贝,花销就没那么大了,打包价15万元,电影数字硬碟由中影或华夏等发行机构邮寄给全国院线。
当然,眼下还有四成的传统电影院,胶片拷贝的钱也是要花的。
正在热映的《让子弹飞》,数字拷贝3200个,胶片拷贝也有500个。
光纤放映厅。
王常田脸上掛著和煦的笑容,“电影质量还可以,就是故事太黑暗了。不过…考虑到国內市场需要多元化,光纤可以发行。”
陈默不是生瓜蛋子,对方一撅屁股,他就知道拉什么屎,
这是要加价!
发行方主要负责线上线下宣传,对接下游院线,谈排片撕场次等业务。
如果製片方被卡审核,发行方也能出把子力气。
发行方类似製片方和院线的中介,自然不能白白出力。
正常情况下,发行费占电影可分帐票房的10%,上浮不高於15%,下限不低於5%。
主要看双方怎么谈。
“王总,我丑话说在前头,《白日焰火》的投资全花在製作费上了,光纤想发行,需要帮忙垫付宣发费和拷贝费用。”
陈默也没藏著掖著,且发行方帮忙垫付宣发费用,並非什么稀罕事儿。
赚钱的活儿,都有风险嘛。
王常田没吱声,手指轻敲桌板。
五分钟后。
“我要15%的发行费,拷贝的钱另算。”
“不行!”
陈默果断拒绝。
2010年,电影总票房的分帐比例是院线57%,製作方43%。
此外,还需扣除硬性支出,5%的电影专资费,3.3%的固定税收。
假设《白日焰火》的总票房和原时空相同,
1亿元rmb。
那么电影可分帐票房为:【1亿-500万(专资费)-330万(税收)=9170万元】
製片方可分帐票房为:【9170万-9170万x57%=3943万】
按照王常田所说,15%的发行费为【3943万x15%=591万】
这里还没计算拷贝的钱。
那么。
陈默、车驍、杨联富三位出品人,还剩【3943万-591万=3352万元】
按照投资比例500万:500万:100万,可得分红为1523万:1523万:304万。
陈默忙活好几个月,只拿回两倍的回报,属实不能接受。
当然!
这里只计算票房收益,电影还有海外版权,国內影视版权,流媒体版权,dvd版权,各级衙门奖励政策等附加收益。
“王总,光纤的宣发渠道都是自己的,根本花不了多少钱,我的底线是8%,拷贝费用另算。”
陈默给出心理价位。
“陈导,我听说《白日焰火》要送去柏林参赛?要不,过段时间再说?”
王常田笑呵呵道。
“可以!”
陈默点头道。
王常田想再等等,万一《白日焰火》侥倖进入柏林电影节主竞赛单元,又侥倖得了个奖,宣传点就有了。
现在的观眾,很吃这套的。
不论如何光纤都不会吃亏,《白日焰火》得奖,光纤降低占比拿高票房收益。
若没得奖,那就拿高票房占比,反正宣传渠道都是自家的。
陈默也想再等等,手里的筹码越多自然越好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