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哥布林……能吃吗? 冒险者?地下城美食家!
雷恩用剑尖挑过一只哥布林的尸体,將其平展在地上。
拋开诡异的暗绿色皮肤和过於丑陋返祖的面容不谈,其实哥布林完全就是萎缩版的人类。
“如果智商能高点的话,估计在这个世界,也能混个『矮人』或者『半身人』之类的亚人待遇。”
可惜,这么大的脑袋里,装的除了食慾就是性慾。
鑑定为纯纯的低等生物。
雷恩本以为,既然哥布林的身体结构这么像人,那食用方法也理应差不多丰富才对。
可当那道蓝色光幕浮现在尸体旁时,上面却只提供了孤零零的两种食用方式:
【“哥布林”】
【食用方式1:炭烤哥布林耳。將耳朵切下,至於炭火上慢烤至焦脆,残余的哥布林体臭混合炭火焦香,被部分人视作下酒利器。】
【食用方式2:哥布林鞭泡酒。取其根,风乾浸泡於烈酒中七七四十九日酿成。据能忍著恶臭喝下的人说,有一定的壮阳效果。】
“……”
雷恩的脸黑了。
“闹了半天,除了耳朵和加油枪,就没有別的地方能吃了吗?这么多肉,全浪费了?”
雷恩不信邪地俯身查看。
因为知道是哥布林,所以即使看起来像是人体,他也没有太大负罪感。
但是……那股从哥布林身上不停蔓延开来的、若有若无的尿骚味和腐臭,始终刺激著他的鼻腔。
“好吧,还真是让人一点食慾没有。”
这系统实诚。
於是,雷恩手起剑落,砍下了五只哥布林的右耳,放进了背包里。
眾所周知,哥布林这种东西,除了吃饭,就是交配,繁殖速度堪比下卵。
因此,为了防止哥布林在野外泛滥成灾,工会一般都会设有“提交哥布林耳”的长期任务。
他带著这几只耳朵肯定不亏,就算不吃,每个还能换1第纳尔。
至於……加油枪的话……
雷恩面无表情地伸出长剑……
又缩了回来。
“还是算了,这玩意儿別说放在背包里,就是碰到我的剑都觉得噁心。”
眼见时间也不早了,雷恩环视四周,果断收缴了哥布林们辛苦捕到的灰狼。
晚餐,他也得吃点东西。
这只灰狼只是普通的野兽,体內並无魔力蕴含。
所以雷恩只是普普通通地吃了一顿烤全狼,並没有得到什么属性提升。
他从背包中掏出盐块,捏碎,然后均匀地涂抹在烤出焦油的狼腿上。
一口下去,滋滋的油香。
也不失为一顿美食。
吃罢,雷恩仔细地熄灭了篝火,並用泥土掩盖了痕跡。
天色將暗,他却並没有离开迷雾森林的打算。
他来这里,不止是为了杀魔物,更重要的,是吃魔物。
这就註定了他不能像普通冒险者一样,白天廝杀,然后在夜色降临前去附近村落休息。
毕竟,料理魔物並將其吃掉,有时候比杀魔物还要更耗时间。
而且吃魔物的行为,还不能暴露在其他人面前。
所以,就近休息,连续多天在森林中连杀带吃才是最高效的选择。
虽然镇长给他塞了一套简易的营帐,但是在森林里搭营帐,显然不是明智之举,和在脸上写满“快来吃我”没什么区別。
雷恩已经有了更好的选择。
他在来时,已经在森林外层,找到了一颗足够粗壮、枝叶茂密的大树。
发动蛛足,雷恩毫不费力地爬到了离地十几米高的顶端树杈处。
他今晚,就在这里休息了。
不过,这样虽然能防住地面的魔物,却防不住飞禽和昆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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