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章 生而食之 冒险者?地下城美食家!
“哈维,”
雷恩语气沉了下来,
“我知道,儘管你恨他,但是这么多年来,肯定还是把奥尔夫当做兄弟的。”
哈维闻言,硕大的脑袋止不住地点著。
周围的兽人兄弟,要么连他一同厌恶,要么就是惋惜他交友不慎,没人能理解他这些年的挣扎。
没想到……老大他,竟然这么懂!
“所以,”
雷恩继续忽悠道,
“让你看著他的脸『处理』掉他,不止你心里过不去,你也对不起你的父亲。”
见哈维猛猛点头,雷恩露出了“计划通”的笑容。
“这份挣扎……就让我替你分担吧!”
“老大!!”
哈维被雷恩一番话感动得无以復加,嗷的一声,张开那双宽大的臂膀,就要给雷恩一个抱。
“停!”
雷恩连忙闪身,他现在还真扛不住哈维这一下子。
“別整这一套,”
他拍了拍哈维坚实的臂膀,
“好兄弟,在心里。”
哈维见状,也照著雷恩的样子,把胸口拍的啪啪作响。
在心里!
见哈维这幅態度,雷恩就放心了。
毕竟,脑子,可是好东西。
这些天,吃了这些魔物,他多少也算是有了些经验。
魔物最常用的部位,往往就是食用功效最显著的部分——
比如,大蜘蛛的腿、纺器,触手怪的触手,猪布林的脑子(?)
没错,最后一个是反面案例。
而这个奥尔夫,儘管是字面意义上的杂种,但好歹也流淌著黑暗精灵的血脉。
这意味著,他是天生的魔法使用者。
虽然每个冒险者都是天生具有魔力的佼佼者,但大部分人,往往只能把体內的魔力注入到身体部位或武器中,也由此產生了各种职业。
而在所有职业中,有能力直接或者藉助法杖將魔力外化成魔法的,少之又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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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法师和牧师,在哪里都是稀缺的职业。
这也能侧面说明为什么精灵族会受追捧,即使拋开美貌不谈,单单魔法天赋就足够令人羡慕了。
术战者、近战法师这类强大的职业,往往也是精灵族的专属……
雷恩早就眼馋对方的那个化作黑雾的魔法了。
吃掉这个脑子,大概率就能获得暗精灵的天赋。
系统面板上的文字,也再次印证了雷恩的猜想:
【“兽人?黑暗精灵?”(杂交种)】
【食用方式1:精灵耳刺身。取其尖耳,加以食盐揉搓,清洗后沾醋食用,口感韧弹。但据匿名食客透露,食用后时而遍体生寒、时而酷热难耐,不推荐食用。】
【食用方式2:精灵脑。日常高强度的魔力传输,使其大脑灰白质极具韧性,犹如肌肉般质感。推荐生食,可体验无与伦比的脑质食用体验和新鲜的魔力喷泉。】
你推荐的很好,但我拒绝。
雷恩搓了搓手。
脑花汤的味道不错、烤脑花也可以试试……
回想起猪布林脑花汤那直衝天灵盖的味道,雷恩竟还有点流口水。
这该怎么烹飪呢……
然而,一旁哈维直勾勾的视线,把雷恩从幻想中来了回来。
“看我干什么……吃——啊?”
雷恩的话,卡在了喉咙里。
因为他眼前的哈维,不知何时……已经把奥尔夫的无头尸体连皮带肉。
全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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