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章:好诗? 娘子,我真是你夫君啊!
萧景天解决完,直接回到花台。
至於刚才发生的尷尬事,他早就拋之脑后。
不过被一个女子当场看著小解,还是挺害羞的。
对方不会被自己嚇跑了吧!
徐明远见他终於回来了,好奇问道:“萧兄小解这么久?”
萧景天歪著头看向他,回道:“膀胱大,尿的多罢了。”
“……”
徐明远嘴角微抽,仔细打量一番,最后訥訥道:“怪不得,为兄羡慕的很。”
羡慕?
萧景天嚇得身体哆嗦,你可千万別羡慕。
老子是直人,不是弯的。
隨即急忙岔开话题,说道:“踏青什么时候结束?”
搞了一下午到晚上还没结束,他也著实等急了。
自己还要回家和夫人温热一番。
在这里耗著纯属耽误正事。
“快了吧!有些学子给仕女的诗还没统计上来。”徐明远不確定回了一句。
正在这时,四周突然响起一道喝彩声。
“冉公子的诗真是绝了,当评为本场最佳古诗。”
一名消瘦的学子站起身来朗道:“我看不用选了,冉公子的诗全场最高分!”
毫无疑问,这是一个舔狗。
老鴇也很好奇,从花台接过递上来的古诗,注目一看,脸上顿时露出笑容。
见眾人期待目光,她清了清嗓子,高声吟诵道:
“春水碧於天,画船听雨眠。
莫愁湖畔柳,依依送斜阳。”
话音一落,场下瞬间响起一片喝彩声。
“好诗,此诗应景,將莫愁湖美景写了出来,意境深远,当得此晚魁首!”
“冉公子真是才华横溢,我想了半天才写出一首狗屁诗,比不过,比不过。。”
几位青楼花魁闻言,目光变得异彩涟涟,看向他的眼神都开始拉丝起来。
这时,冉兴华负手而立,嘴角噙著一抹掩饰不住的得意之色,很享受眾人的追捧。
徐明远这时也嘆了一口气,看向面无表情的萧景天笑道:“冉兴华这首诗的確是上佳,可惜我不善诗词,萧兄要不要?”
上佳个屁,隨便抄一首古诗就能碾压他的诗。
想了想,他婉拒道:“今夜没什么兴趣作诗,下次吧!”
“哈哈,萧兄太低调了,要知道能在试考中夺魁,可不是这般浪得虚名。”
“慎言,徐兄慎言。”
萧景天摆摆手,苦笑道。
他是夺了案首,可踏马那是试考啊!
徐明远笑而不语,以为他不不想作诗,也不强求。
相比诗词小道,他更看重对方分析朝廷能力。
萧景天的確是个人才。
徐明远幽幽想道。
就在老鴇宣读冉兴华获得魁首时,一名奴僕匆匆上台,將一卷草纸递到她手中,低语了几句,便下了台。
“咦,那不是小妹的奴僕吗?难道也有才子给她写诗了?”
徐明远看了离去的奴僕,笑著说道。
“令妹满腹经纶,仰慕她的才子眾多,递上去诗词定然与眾不同,为兄在这里恭喜徐兄得到妹婿了。”
萧景天站在一旁不忘打趣道。
徐明远一听,眼睛瞬间绿了,他以为就单纯一首诗,没成想那人想娶小妹。
他心中冷哼一声,娶小妹必须过他的关,要不然想都別想。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1 /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