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真不是吹牛,是真有本事! 重回78,我当守山人吃香喝辣
“你借枪干啥?”张丰年怔了一下。
白阳也没有隱瞒:“我以前跟外公上山跑过,知道怎么打猎,我想借枪打猎。”
张丰年看著眼前这个半大的小子,心里头翻江倒海。
往年庞月娥经常带白阳两兄妹回娘家,他也算是看著这孩子长大的。
可眼前这小伙子,哪里还是那个闷声不响、见了人连话都说不利索的白家老三?
现在说话条理清晰,不卑不亢,还知道拿东西来开路,沉稳得不根本像个十八岁的娃子。
他嘆了口气: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啊,摊上这么个爹也是没办法。
沉吟了半晌,还是摇了摇头,一脸为难:“阳阳啊,你有这个心是好的,我很欣赏,但是……借枪这个事,不行。”
“这枪,是公家的財產,不是我的,你年纪还小,没摸过枪,危险得很,万一走了火,伤了人,或者伤了你自己,我咋个向公社交代?这个责任,我担不起啊。”
白阳心里早有预料。
他知道,第一次开口,张丰年十有八九会拒绝。要是他一口答应,那才叫有鬼。
他没有强求,也没有爭辩,只是点了点头。
“我晓得队长的难处。”
他把那块獾子肉往前一推,硬塞到张丰年怀里:“这个事不提了,但这块肉,是我孝敬您老的一点心意,您千万要收下。您为队里操劳,也该补补身子,就当我谢谢您肯让我们在守山屋落脚。”
张丰年抱著那块沉甸甸的肉,一时间竟不知道说啥好。
拒绝?捨不得。
收下?又觉得烫手。
“这……这咋个要得……”
“要得的。”白阳的態度很坚决:“你不收,就是看不起我,不说了,我先回去了,以后队里有事,你让人上山喊我一声就行。”
说完,他不再给张丰年推辞的机会,转身就走,乾脆利落。
只要这块肉留下,比他说一百句好话都有用。
所谓拿人手短,吃人嘴软,张丰年吃了这块肉,就等於欠了他一个人情。
就在白阳转身的时候,他眼角瞟到一个妇人从屋里走了出来。
这妇人五十多岁的模样,乾乾瘦瘦,走路一跛一跛的,腿上还包著纱布,明显是受了伤。
正是张丰年的老婆,刘翠花。
白阳没有多说什么,直接走了。
回到窝棚,他把昨天剥下来的獾子筋,放在破碗里用水泡著。
等泡软了,就用手一点点搓成又细又结实的筋绳。这玩意儿做的弹弓,威力可大了。
他又在屋外头找了几根胳膊粗的硬木棍,把一头削尖,然后架在火上燎,燎到木头表面发黑髮硬,再用磨刀石使劲磨,磨得跟矛头一样锋利。
这玩意儿,是防身用的。
真要是在山里碰上野猪啥的,手里有根尖木棍,心里头也能多点底气。
做完这些,他再次出了门。
山樑的另一面,是一大片缓坡。
他蹲下身子,眯著眼睛,一寸一寸地在山坡上搜索。
这样的地方,最容易有野兔出没,要是能搞到一只,可比狗獾子肉好吃,不过现在天气冷,能不能碰上就要看运气了。
不过他今天运气好像很不错。
很快,他的目光就定住了。
在离他大概十几米远的一处土坎下面,有一团灰扑扑的东西,那东西一动不动,要不是上头顶著两只长耳朵,跟块石头没啥子两样。
是只兔子!
白阳一喜。
他缓缓地从兜里摸出弹弓和几颗溜圆的小石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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