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5章 斗笠匪(上) 趋吉避凶:从狱中死囚开始
当然,那些財务都是亏空的,那县令摆明了要我爹做假帐,还商议好了价格,一条假帐五百钱,我习武的钱就是靠我爹做假帐做来的。
当然,他做假帐的事最后还是被发现了,因为帐目过於巨大,他没过十天时间就被推上了法场,判了个斩首示眾之罪。
被推上法场之前他又被推著来见我,那蠢货一边哭一边说,自己对不起列祖列宗,对不起昭昭天日,他告诫我之后千万不能跟他一样做违法犯罪的事,一定要保住良家子的身份。
我爹早就跟那县令谈好了生意,一定要保住我的清白身份,为此那县令提前帮我改了户籍,断了我和我爹的关係,这么一来,我爹犯的罪就赖不到我头上了,我还是个清白的良家子。
这个蠢货,到死了还在想著怎么把命卖出一个好价钱送给儿子。
我爹死后,那县令对我还算不错,他资助我一路通过了武试,让我得了个武举人的身份,还在城里置办了宅院,当上了老爷。
那是一段顶无聊的日子,我每天无所事事,除了吃饭就是玩丫鬟,境界也一直停在臟腑境毫无进步。
我有时候閒著无聊就会去码头看帮派打架,有时候我看得心痒痒,恨不得自己上去打一架,可惜每到这个时候,我爹的眼睛就好像在看著我,告诉我绝不能做触犯大炎律法的事情。
如果不出意外,我会一直当个遵纪守法的良家子,可惜天元四年的时候,淮州大旱,田里的秧苗全都晒枯了,河道里没有一滴水。
百姓刚开始啃树皮,啃完树皮又吃观音土,吃完土后一个个的肚皮跟鼓一样死在了地里。
我那时候虽然比其他人好一些,但也饿得够呛,城里的米都是按粒卖的,我花光家財也就买了几斤米,每天按颗数著吃!
最后米都快吃完了,我饿得实在受不了,就跟著难民的队伍开始逃荒。
逃荒路上,我饿晕了过去,醒来后我发现自己被倒吊了起来,两个饿得皮包骨头的难民正磨刀霍霍,要把我当成猪崽一样杀掉吃肉。
我问其中一个戴斗笠的难民,你们要乾的可是吃人这种天理不容的恶事,不怕老天爷看著吗?
旁边一个难民恶狠狠地说,要是老天真的有眼,就不会饿死这么多人。
另一个戴斗笠的说,就算老天有眼他也不怕,他带著斗笠,老天爷也看不清他长什么样。
我恍然大悟。
原来是这样啊,我爹他坚持了一辈子的“苍天有眼,王法最大”都是错的,苍天压根就无眼,而且就算有眼,它也是瞎的很,只要戴个帽子,不管戴的是斗笠还是乌纱帽,它就看不清是谁干的恶事了。
说来也是讽刺,我锦衣玉食的时候苦苦不能突破真气境,这会儿饿得皮包骨头,却偏偏感受到了那股子真气。
我把那两个想吃我的恶人反吃了,拿上了那顶斗笠,此后我但凡要干些什么腌臢事,就会戴上那顶破破烂烂的斗笠,好叫那贼老天瞧不著我的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