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谁扔的炮仗? 迷雾进化,我靠加点成为神话巨人
回去的路上,陆奇遇到了两只变异猫。
它们身躯暴涨,毛髮染血,看起来比刘娜娜的那只猫强得多。
想来也是应该的。
迷雾之中,所有变异动物都在疯狂猎杀吞食,吃的越多,进化越快,这两只变异猫经过廝杀猎食,都比刘娜娜的那只更大更壮。
不过陆奇也比之前强的多。
力量、速度、精神数值的增长,让他战斗力增强了数倍。
两只变异猫连他的衣服都没抓到,就成了他的斧下亡魂。
生命源质增加了4.1点。
陆奇將力量属性加到20,巨人之躯的觉醒进度达到了75%。
还剩下1.5点生命源质,他把体质也加到了11.1。
按照这个效率,陆奇觉醒巨人之躯,也就是再杀几只猫狗的事情。
可他看了看天色,除了依旧瀰漫於天地间的血色浓雾,外面的光线也变得十分暗淡。
马上就要天黑了。
游荡在迷雾中的变异动物不知道受了什么刺激,兴奋地嚎叫著,让人更不敢轻易待在外面。
陆奇在楼下一个没人的小商店里,零元购了一些食物和水上楼。
他把吃的喝的丟给三个同事,然后把一包黄金递给陈佳欣。
看到包里乱七八糟的黄金饰品和金条,陈佳欣瞪大了眼睛:“你把楼下的大金福给抢了?”
陆奇翻了她一个白眼:“都是没人要的东西,怎么能算抢呢?”
红绿蓝三个傢伙想要,可他们已经不是人了。
陈佳欣很快就明白过来,现在停电断网,没了秩序,遍地都是吃人的变异怪物,曾经的贵重物品变得不值钱。
但看到陆奇给她带回来这么多黄金,她还是很开心。
她从上学到工作,存了那么多钱都用来买金子了,却也只买了几个鐲子。
可现在包里只说粗粗细细的鐲子,就有上百个,这是她辛苦上班一辈子都换不来的东西,现在唾手可得。
陆奇从背包里挑出来一个大金炼子,戴在自己脖子上。
可对著镜子看了两眼就失去了兴趣,把它递给陈佳欣。
以前他看那些暴发户穿金戴银,大金炼子小金表,虽然觉得土,但是也羡慕人家的財富。
当他把金炼子掛脖子上的时候,感觉也就是那么一回事。
陆奇坐到一旁,吃著鸡腿喝著可乐,看陈佳欣在金子堆里挑挑拣拣。
她把觉得好看的项炼、戒指、耳钉都留了下来,然后把其他的金子都融了。
陆奇本来还担心给她弄的金子不够用。
可事实证明,他想多了。
陈佳欣现在的实力,还不足以完全操控这七千多克黄金,一次性受她能力影响的金子,也就三千克左右,还无法操控得太精密。
无奈之下,她只能给自己做了一个类似防弹衣的背心,还有一个黄金头盔加围脖,护住身上的要害部位。
其他可以自由操控的金子,被她做了一双金鞋和金手套,以及一把金剑。
她一直在熟悉这些由她製造的工具,省得遇到突发危险的时候,无法从容应对。
剩下的金子被她融成一块,放在隨身的包里,隨时取用。
晚上,所有人都睡得不踏实。
动物的吼叫和人类的惨嚎依旧刺耳,其中还偶尔夹杂著变异人的奇特叫声。
陆奇心里担忧著家人的安危。
但经过白天的缓衝,他知道回去找家人是急不得的,危险那么多,他实力不够强行返回的话,大概会死在路上。
他强迫自己冷静下来,进入睡眠状態,好养精蓄锐。
第二天早上,他隨便吃了点东西,就下楼寻找变异动物击杀,这次陈佳欣要陪著他一起,他没有再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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