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27章 剑之英雄  兼职冒险者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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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像类人种族之间確实没有?

但是,

半身人那么小一只,到底是怎么……

出於礼貌,

阎赫没有再往下细想,转而想到了另一个问题,带著好奇道:“你们女神教还挺开明,居然拿会接受其他种族的人担任神职人员。”

之所以会强调开明,自然是因为法弗纳王国对於精灵部族的作为。

一个普遍具有异族排外思想的国家,教会排斥其他类人种族,应当才比较符合常识。

然而,

霍姆斯听到这话,脸上却是露出苦笑,“要真的有那么开明,我也就不用来跟你说这件事了。”

在阎赫略带惊讶的注视中,他轻嘆了口气,从地上爬了起来,拍拍衣角道,“教会里的其他人十分歧视艾琳,因为她的半身人血统,她在教会里交不到朋友,平时总是孤单影只的,很可怜。”

“那她是怎么加入教会的?”

阎赫不禁问道。

既然歧视,最开始也不会让她成为实习神官才对吧?

“是我私下找了大主教求情,才让她留下来的。”

霍姆斯回答。

阎赫闻言,又见对方的表情很是自责,意识到了什么,“恕我冒昧,老师你和那孩子是什么关係?”

“我就是她的父亲。”

霍姆斯深深嘆了口气,坦然承认道。

阎赫得到了意料之中的答案,惊讶之余,又不由重新打量了对方一番,忍不住道:“虽然我不太清楚半身人的寿命还有生长速度,但老师你是不是太年轻了。”

霍姆斯笑了笑,“可別看我这幅容貌,其实已经超过四十岁了。”

“女神教的祝福圣水,长期饮用,可以维持容顏不老。”

说著,他又解释了一句,继续道,“艾琳是我年轻时候犯下的错,半年前我在玫瑰街布施时,碰见她一个孤儿来领救济粮。经过问询得知了她的母亲是谁,也才知道她是我的女儿。”

霍姆斯又一次嘆了口气,“她母亲早在一年前就死了,我於心不忍,就把她带回了教会。”

真是你的女儿吗?

阎赫心头有点怀疑,但见对方篤定的模样,也不好多问,只道:“所以你是想让我跟她交朋友?”

“是,也不只是。”

霍姆斯点头,又摇头,“我还想请你来教她剑术。”

“我来教?”

阎赫微微一愣,“为什么?”

“我希望她掌握一些自保的能力,但碍於各种缘由,实在不好亲自教导。教会里也没有合適的人选。”

霍姆斯语气复杂,“艾琳从小就很喜欢剑术,原因是她的母亲在她很小的时候,每天晚上都会给她讲述剑之英雄的故事。

不是今天这位年轻的城主大人,而是初代剑之英雄,传奇剑士,雷索斯·菲奥多。”

话到此处,

霍姆斯简单的给阎赫说了一遍关於这位剑之英雄的传说。

那是一百多年前,法弗纳王国处於外敌来犯,政权交替,內忧外患的动乱时期。

菲奥多家族的家主还只是一位再普通不过,王国里一抓一大把的小小男爵,领地也没有多大,但家族很富,妻子很多,一连生了十多个儿子,其中最小儿子,天生神力,天赋异稟。

三岁便能持剑,六岁就轻易击败了年纪是他两倍还多的一眾哥哥姐姐。

十岁时,正面击溃了父亲重金聘请的护卫教习,一位曾经是银色精英等级的冒险者,此后整个男爵领再没有他的对手。

十二岁,为应对当时各个领地的相互的討伐內战,愈发严峻混乱的时局,便开始担任男爵领的剑术师范,训练出了一批精锐骑士团。

几年后敌人来犯,皆被他逐个击破,甚至为了不让自家民兵牺牲,亲率骑士团突入对方的领地,长驱直入斩首领主,接连吞併了好几块领地。

十七岁时,“雷剑”雷索斯·菲奥多的威名便已传播王国。

时值王城遭遇外敌围困,伊凡二世深陷囹圄,呼吁领主们驰援,然而响应者寥寥。

唯有菲奥多家族,在雷索斯·菲奥多的带领下,率军前往勤王。

在其他领主们都不看好的情况下,以少敌多,力破数十倍於己的外敌,將他们驱逐出法弗纳王国几百公里,顺带连破两座要塞,派兵驻守,扩大了王国疆域。

此从龙之功,使雷索斯·菲奥多被授予了剑之英雄的称號,一人之下万人之上,菲奥多家族也被封了伯爵领。

直到后来伊凡三世上台,开始实行君主中央集权制,大批的取消领主们的封地和特权,却也直到现在没有动过菲奥多家族。

雷索斯·菲奥多在立下天功后,也没有就此沉寂,而是继续征战四方,討伐威胁王国安危的异族。

但比起剑术与实力本身,真正令他享誉盛名的,还是其怀仁之心。

他不杀妇孺老人,也从不会虐待虐杀俘虏,打仗懂得点到为止,会严厉约束手下的士兵。

即便是被他打败的异族,他也会以礼相待,给予尊重,而不会像其他领主那般,奴役羞辱,赶尽杀绝。

“雷索斯·菲奥多,不仅是法弗纳王国的英雄,也是许多类人种族的英雄。他为很多异族提供过庇护,使他们的部族在失败的战爭后得以倖存下来。”

霍姆斯作出总结性的评价,並接著道,“尤其是半身人和矮人,得到的庇护最多。因此相比於其他类人,他们与王国的关係往来最为密切。

他们之中的一些人,会將初代剑之英雄视为守护神,並把他的故事传颂给后代。”

听到这里,

阎赫算是有些理解了。

艾琳一个混血的半身人,与母亲相依为命,很长的一段时间都过不安稳,遭人冷眼,大概还经常被人欺负,

將故事里代表守护的英雄视作偶像,对其產生嚮往,再正常不过。

只是对於这个故事,阎赫感到有些奇怪。

因为他可是听说,脚下的格林姆城,正是这位初代剑之英雄所攻打下来。

要是雷索斯·菲奥多真如故事里那般尊重异族,

精灵们又怎么会被赶出家园,受此迫害?

不过有点出入倒也正常,毕竟歷史向来是个任人粉饰的小姑娘。

阎赫对法弗纳王国的歷史没什么兴趣,因而也没再往下细究。

“总之,我希望你能答应,就算是我个人发布给你的委託,奖励的话,除了刚才说的进阶剑术,我还会再教你新的奇蹟祷告,以及之前提到过的,给你介绍我那位等级祭司朋友。”

霍姆斯酝酿铺垫了半天,终於开出了自己的真正报价。

“可以,本来我和艾琳也做了约定,不会食言。但如果可以,我还想再加一条。”

阎赫思忖著道,“我需要一套装备武器,一把制式长剑,至少有基础防护能力的轻便甲冑。”

“没有问题,这些的东西,教会原本就是要发给你的。”

霍姆斯道,“不过既然是委託奖励,我可以帮你在原来的基础上,让装备的品质提高一点。”

“那就提前谢谢老师了。”阎赫以这个世界的礼仪,稍稍躬身道。

霍姆斯笑了笑,“是我谢你才对。以你的天赋,弄到这些只是早晚的事。”

阎赫却是不置可否。

同样的东西,早一点晚一点,分別起到效果可是大不一样。

在他自身的实力积累不足时,装备上优良一点,容错率就能高上一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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