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改革纲要 希腊重铸罗马
卡纳里斯听到乔治提起旧事,心中百感交集,他突然觉得自己这些年的不作为有违希腊民眾的厚望,他红著眼眶道。
“我想请陛下在分配土地的计划里,再加上那些散落在民间的独立战爭老兵,还有那些赤贫的希腊百姓。
陛下,希腊已经独立了三十多年,国家欠他们的太多了。”
乔治的计划中本就有为赤贫的百姓分配土地的部分。
至於散落在民间的老兵,想必数量也不会很多,把他们纳入计划换取卡纳里斯在政治上的全力支持,既是件好事,也是笔很划算的买卖。
乔治於是道,“老將军的请求,也是我的愿望。”
继而,他从斯庞內克手中拿过一张信纸,递向卡纳里斯道。
“老將军,这是土地改革计划的纲要,请你过目,同时看看还有没有什么遗漏和需要改进的地方。”
卡纳里斯接过信纸,应了声好,隨即借著煤油灯的火光仔细阅读起那上面的內容来。
那纲要的內容如下:
1.为免土地改革受议会掣肘,及旧官僚腐败干扰,擬由新內阁成立经济復兴及军事改革委员会作为改革的具体执行机构。
2.为免议会干扰预算,委员会经费由国王每年以捐赠形式提供,总金额在2.5万英镑至3万英镑之间。
3.由委员会统计整理需要分配土地的帕利卡尔和退役士兵的名单和家庭住址。
4.由各选区议员统计本选区內最贫困的10%的家庭名单,预计每选区平均160户,全希腊共20000户。
5.由委员会根据帕利卡尔、退役士兵人数和赤贫居民户数向政府承租土地,以1人/1户承租1英亩为准。
6.由委员会直接向帕利卡尔和退役士兵分配土地,每人分配土地1英亩。
7.由各选区议员组织选区內最贫困的10%家庭集体抽籤,抽籤需聚集选区选民集体监督,並由委员会派员监督。
每10户参与抽籤的家庭抽选1户分配土地,每户分配土地1英亩,预计全希腊共2000户。
8.土地分配完成后,由委员会依据地域,组织每50户获得土地的帕利卡尔、士兵和赤贫居民,组成农业合作社。
9.合作社实行一人一股一票原则,股份不得兼併转让,按遗產继承法继承,一人同时仅能持有一家合作社中的一股。
帕利卡尔、士兵和赤贫民户的户主名下由政府分配的土地自动加入合作社,自动获得一股。
10.在经济復兴和军事改革委员会下,再设农业復兴委员会。
由农业復兴委员会向每个新成立的合作社拨付200英镑的启动资金,合作社成立之后的前5年,每年再拨付20英镑的资金。
资金应用於购买种子、农具及农业生產设备。
11.由农业復兴委员会僱佣农业生產专家指导合作社进行葡萄或橄欖种植。
12.由农业復兴委员会每年组织农產品交流博览会,帮助合作社对接国际採购商,解决销路问题。
13.由农业復兴委员会每季度根据国际市场价格发布葡萄和橄欖收购参考价。
各合作社在收购社员农產品时,需预付不低於参考价65%的货款,合作社在收购非社员农產品时,所付货款不应高於参考价的55%。
合作社通过购销农產品赚取的利润,每年至少应该分配40%,分配需严格採用一人一股原则。
14.在完成第一年的大规模土地分配后,每年退役的希腊士兵仍按此原则分配土地。
各选区每年递补0.5%的贫困家庭进入最贫困家庭名单,参与土地抽籤分配,抽籤家庭比例始终保持在选区总家庭数的1%。
即第二年为从选区最贫困的9.5%的家庭中抽选,第三年为从9%的家庭中抽选,以此类推。
15.到第十年后,抽籤家庭比例改为选区总家庭数的0.5%。
即土地改革十年后,每年希腊最贫困的5%的家庭中,仍有固定的10%可以通过抽籤获得土地分配。
16.抽中土地的家庭,二十年內不再参与抽籤。
17.土地加入合作社后,合作社拥有土地的所有权,社员保有土地的经营权。
18.合作社的社员规模应限制在20户至500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