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章 故乡弦音 美利坚1978:从手搓晶片开始
琼斯听完却笑了,一边擦杯子一边摇头:“汤米,我想你这次看走眼了。没有人会在公共场合像傻瓜一样唱歌的,大家是来喝酒的,不是来丟人的!”
“琼斯,相信我,哪怕是发泄,吼两嗓子也比打架强,这东西绝对能让你生意更好!”
唐暮坚持道,试图把麦克风塞给琼斯:“要不你先来一首?”
琼斯连连摆手,“別,我还要做生意呢,我五音不全,要不你来?”
唐暮有些尷尬,让他修机器行,但让他当眾唱歌可是要命了。
看到送出的礼物竟然真的水土不服,唐暮有些不好意思。
正当他想拉剃刀过来唱两句时,一直沉默的雷忽然走了过来。
他一把夺过麦克风,眼神里透著醉意:“不就是唱歌吗!这有什么!”
雷显然喝多了,心情仍然很差,似乎正需要一个宣泄口来发泄情绪。
“对啊,雷,给他们看看什么是真男人!”唐暮赶紧挑了首雷平时经常哼的歌,《take me home,country roads》。
这是约翰·丹佛的经典名曲,也是无数越战老兵心中的圣歌。
前奏响起,酒吧里那些喝得醉醺醺的工人开始起鬨:
“哟!独眼雷要开演唱会了?”
“別把琼斯的玻璃震碎了!哈哈哈哈!”
雷根本不在乎他们的嘲笑,一个个狠狠瞪了回去:“都他妈给老子闭嘴!好好听著!”
雷大声唱了起来,五音不全的嗓音引来了哄堂大笑,但他根本不在乎,似乎正需要这样的嘲笑来解开心中的不快。
他握紧麦克风,借著酒劲大声唱了起来。
刚开始几句確实五音不全,引来了下面一阵哄堂大笑。
但他根本不在乎,他闭上了那只独眼闭上,仿佛回到了西维吉尼亚的家乡,又像是回到了那个满是硝烟的丛林。
“country roads,take me home~ to the place i belong~”
“west virginia,mountain mama~”
当他用尽全力,撕心裂肺地吼出那句副歌时,那种沧桑感忽然铺面而来。
笑声消失了,人群慢慢都静了下来,酒杯停在半空,所有人都看著灯光下的雷哼唱著这首歌,像个孩子一样渴望著回家。
当唱到第二段副歌的时候,不知道是谁先开始的,人群中传来了和声。
紧接著,更多人放下了酒杯,跟著节奏拍手,一起哼唱起来。
“take me home,down country roads...”
一曲唱罢,酒吧里爆发出了热烈的欢呼声,人们都开始为雷喝彩。
“再来一个!雷!”
“太棒了!我也要唱!”
工人们都活跃了起来,大家干掉杯中酒,隨后就互相打趣著上台唱歌。
雷把麦克风往架子上一摔,似乎真的吼出了心中的鬱结。
他大口喘著气,脸上露出了久违的笑容,走到吧檯边拿起酒瓶猛灌了一口。
场子彻底热了,刚才还嘲笑这机器的人,现在已经开始排队爭抢麦克风了。
看著人群那么热闹,琼斯觉得……似乎这东西,真能带动店里的生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