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4、凶尸  苟在民国义庄缝尸成阴主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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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头找几个武行的老人问问情况,若真有奇功异术,我当去修习作为防身术,另外还需去买把枪来防身才稳妥。”

打定了主意,谢安再不犹疑。继续测试萝卜丝的各项能力,同时等待著父亲的消息。

到了深夜亥时三刻,门外传来一阵哄闹声。

谢安出门就见到十多个伙计都赶了回来,个个鼻青脸肿,还有两个伙计抬著个血淋淋的汉子。

谢安认得那个汉子,叫刘虎,是庄子里力气最大的抬棺人,跟著武行的拳师学了点把式,是个有功夫的。

“二牛,怎么回事?”谢安拦下李二牛问询。

那李二牛脸上也掛了彩,嘆了口气:“掌柜的带著我们在前边的铁轨旁找到了王老爷,王老爷把一头牛的脑袋给吃了。咱们过去擒他,不想王老爷力大无穷,指甲锋利如铁。咱们十几个人竟然没能擒住,还叫王老爷给跑了。虎哥的脖子被刮伤,得立刻去房里上药。”

“快去吧,另外你去帐房拿些银钱,每人赏五个铜板,当请大家喝茶了,让大家莫要把今晚发生的事儿往外说。”谢安嘱咐了句,隨后匆匆折返院子,给萝卜丝下了指令:“现在大家都回庄子了,你立刻去追踪王老爷。找到它的位置给我传讯。那王老爷很危险,你不要硬来,若是遇著危险,立即撤退,当以保全自身为主。”

萝卜丝眼中的魂火稳定燃烧,它清晰回应:

【明白。隱藏。追踪。评估危险,给主人传讯。】

传完信息,萝卜丝便到了后门的墙壁,咔嚓几下跟蜘蛛般爬墙翻了出去。

谢安没著急离开院子,而是仔细的感受著和萝卜丝的精神连结。

结果惊骇发现……哪怕萝卜丝跑出很远,自己都能够隨时感应到萝卜丝的所在位置,萝卜丝还能单向给自己传达信息。

可惜离得远,自己无法回復萝卜丝。

过了不到一刻钟的时间,萝卜丝传讯回来:发现了王老爷,在后山的乱葬岗。萝卜丝立功心切和王老爷动了手,结果被王老爷掀飞出去。隨即萝卜丝秉持主人吩咐,只在远处暗中跟隨观察。

“萝卜丝乾的好啊……”谢安心头狂喜,眼中光芒闪动,“这是一个真正的幽灵斥候啊。”

谢安匆匆出了门,赶到父亲居住的东院正房时,门缝里透出的烛火正不安地跳跃著。

推门进去,屋里瀰漫著一股劣质烧刀子的辛辣味,混杂著陈年木料和香灰的气息。谢炳祥坐在八仙桌旁,手指无意识地叩著桌面,眉头拧成死结。

掌案周敘礼佝僂著背站在窗前,望著外头黑沉沉的夜色唉声嘆气。

最惹眼的却是坐在墙角条凳上的那个汉子,周福。

这汉子约莫四十出头,穿一身洗得发白的前朝对襟短褂,袖口油光发亮,下摆沾著不知是酒渍还是泥污的斑块。他头髮乱蓬蓬地挽了个髻,用木簪子胡乱別著,正抱著个粗陶酒碗往喉咙里灌酒。听到推门声,他只撩起眼皮瞥了谢安一眼,便又低头专注於碗中那点浑浊的烧刀子。

“爹,周伯。”谢安掩上门,隔绝了屋外的夜风。

周敘礼转过身,脸上皱纹深得像刀刻:“少东家来了……唉,这下全完了,全完了啊!”

谢炳祥猛地拍了下桌子,震得茶碗“哐当”作响:“老周,少说丧气话!”

“掌柜的,不是老朽丧气!”周敘礼声音发颤,“按老辈的说法,人死七日之內,魂魄未散,若是尸体异动,那叫『走尸』。若是吃了生血腥物,沾了地气,就要变『凶尸』!王老爷他……他可是啃了牛头的!

咱们十几號人围不住一具尸首,刘虎可是练过几年拳脚,竟被一爪子刮开皮肉——这不是普通人能对付的东西。”

墙角忽然传来“嗤”的一声笑。

周福把空酒碗往地上一搁,用袖子胡乱抹了把嘴,露出一口黄牙:“区区一具尸体,你们就慌了神?”

他说话时带著浓重的津门口音,语调懒洋洋的,却莫名有种江湖老油子的篤定。

谢炳祥正色道:“周师傅,这次不同。寻常尸变多是关节僵硬,循著地气游荡。可王老爷……他能追牛、能搏人,指甲能破皮见骨,这已不是『走尸』,怕是要成『凶尸』了!”

凶尸——这两个字一出,屋里的温度仿佛都降了几分。

按著老辈抬棺人传下来的说法:尸变分三等,最轻是“走尸”,更厉害的是“凶尸”。

凶尸不怕日光,力大无穷,黑狗血硃砂都没用。

周敘礼打了个寒噤,喃喃道:“若真成了凶尸……莫说咱们义庄,周边几个镇子都不得安寧。到时候官府追查起来,咱们全得吃掛落!”

哼。

周福猛的灌了口烧刀子,哼了一声:“若是找到它,我一拳塞它嘴里去。什么狗屁凶尸!”

屋里陷入了短暂的死寂,只有烛火噼啪作响。

就在这时,谢安开口了。

“爹,周伯。”他声音不大,却清晰地打破了凝重的气氛,“我知道王老爷在哪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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