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兔兔那么可爱,一定很好吃吧 火红年代!从随身空间开始
林月芳在旁听著,无奈又难过:“小晨,大晚上说胡话,去哪弄肉。”
陈晨笑笑,转身下地:“娘,我带小阳出去一趟。”
“小阳,走,带你去找肉吃。”
“小晴在家等我,一会就回来了。”
陈阳一听,丝毫不怀疑陈晨,跟著下了炕。
“唉,你小心点,早点回来。”林月芳也没斥责,虽然不相信陈晨能搞到肉吃,但天才刚黑,睡觉也睡不著,出去玩玩也没事。
“放心吧,娘。”陈晨走到堂屋从水缸后面掏出几个麻袋。
“小阳,拿上洋火。”
“嗷嗷,好。”
陈阳从灶台旁边缺了一块砖的砖缝里,抠唆半天,掏出一盒火柴,追著陈晨跑出去。
“哎,你俩小心点,火柴別乱弄。”陈晓娟追出来喊道。
陈晨看著小陈阳手上的火柴,拿过来揣进兜里,对大姐喊道:“姐,放心吧,我有数。”
也不怪陈晓娟担心。
陈晨手里这种洋火,也就是火柴,確实很危险。
白磷火柴。
这东西非常易燃,点火条件极低,摩擦即可燃烧,无需专用火柴盒擦皮,在粗糙表面甚至衣物上一擦,都能引燃。
而且有毒性,摄入稍多就会致死,误食不至於,主要还是容易失火。
夏天可得放阴凉处,藏深一点。
其实现在已经禁止使用了,不过前些年在民间流通,这时候还有人用火镰、火石来点火呢,火柴谁捨得扔啊。
陈晨带著陈阳,一手牵著他,一手抓著麻袋,大步出村,冻硬的土路被踩得“咯吱咯吱”响。
径直往西,西边有一片林子,不算深山老林,没什么危险,因为这边常有人来。
很多人会来摘叶子,刮树皮,砍树枝,或是用来烧火或是用来吃,这林子都已经有些禿了。
陈晨是来抓兔子的,野兔子这东西並不冬眠,但也会钻洞休息,而且野兔子非常灵,极其难抓。
难抓就对了,要好抓,也轮不到他了。
村里饿汉太多。
家里没有手电筒,不过这个时代的月亮很亮,月明星稀,夜里也能看清楚大概。
两人脚下破棉鞋漏风,凉风顺著鞋缝往里钻,陈阳缩著脖子,小脸冻得通红:
“哥,林子那儿真有兔子吗?”
“有。”
陈晨应得乾脆,眼睛盯著前方模糊的树影:“冬天兔子找吃的难,会出来啃树皮、嚼枯草。”
往西走了约莫半里地,林子就到了。
说是林子,其实早被薅得没了模样,碗口粗的树大多光溜溜的,树皮被颳得参差不齐,露出里面的白木芯。
细点的树枝要么被掰走当柴火,要么被人砍了编筐。
到树林里,陈晨鬆开手:“找找地上有没有洞。”
陈阳点点头,在林子里寻找起来,他並不害怕,村里孩子六七岁早到处乱跑了,下河摸鱼,入林抓鸟,根本不在话下。
陈晨也不管他,半蹲著在林子里慢慢走。
前世研究野外求生的时候,仔细了解过野兔习性,而且野兔分为很多品种。
並不是所有野兔,打洞能力都极强。
有的兔子,洞道有分支,出口准备好几个,甚至有些品种的兔子,还在地洞当中划分出睡眠区、育幼区,形成简易地下巢穴。
但华北地区的野兔,基本都是“草兔”,不擅长挖掘又深又复杂的洞穴。
到了冬天,野兔子会打洞,但打洞能力不强,基本一两米深就是极限了。
冬天洞里暖和,能保存温度和食物,有的还会在洞里生小兔崽子。
野兔子跑得太快,也太机灵,人抓起来极难,陈晨这副身体素质,又没什么工具,连条狗都没有,根本抓不到。
所以,他打算直接开掛。
空间虽然看起来是用来种田的,但怎么用还看自己。
陈晨刚刚已经试验过,而且感觉还有更多的用途,正好继续试试。
兔子洞大多藏在树根下、土坡边,他绕著几棵没被刮禿的榆树转了两圈,果然在一棵老榆树下发现了个洞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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