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59章 :雾岛木伢晶之爭  吞噬星空:从一双重瞳眼开始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最新网址:m.92yanqing.com

1月5號。

下午临近2点,全球极限武馆总部,大型会议厅。

今天是罗峰巡查使接任庆典。

方毅作为被邀请者,坐在五大议长一侧,按道理来说方毅不该坐在五大议长周围,毕竟他还不是议长乃至议员。

但方毅的位置乃是洪亲自定下。

並且凭藉其恐怖的实力,成为议长也是板上钉钉的事,因此没人会对其座位有半点质疑言语。

“方毅,听说你已经能够达到十几倍的发力?怎么做到的?我创下九重雷刀的时候,最高也就7倍。”

身穿白袍的雷神低著腰,趴在桌面上,看著离自己隔著一位置的方毅。

“你发力技巧的问题。”

方毅双手交合,靠在桌前,扭头回应雷神。

两人在洪的安排下,於前几天见过面,一见面就聊到了武学。

当雷神和洪在学习方毅创造的《重澜》时,惊异的发现这发力要求简直过於离谱。

他们也震惊,方毅的发力居然达到了十数倍!

这简直太嚇人了,他们的发力可都没有达到如此恐怖的地步,方毅简直就是当今第一武者天才。

方毅编辑的秘籍中,也有著他自己的发力感悟。

不过那是在第七式才会涉及的部分,方毅也儘可能的將发力技巧说明白。

但並不是什么人都能够理解──“基因原能配合细胞,两者达到完美的临界点,同时產生振力,並且要求振力之间彼此达到默契的频率,又產生波动……”

这极为复杂的发力原理。

两者只学习了几天,虽说已经有初步的感悟,但还没有掌握要领。

雷神就此原因,还经常的询问方毅经验,哪怕在现在这个巡察使上任场合,也止不住的想要与方毅探討发力。

儘管方毅多次表示,两人的天赋很高,毕竟只研究了几天,就已经初见门槛。

因此。

路要一步一步来,不应该如此急躁,但雷神就是对其无比好奇。

两人之间的交流,倒是让坐在两人中央的伊斯特第四议长感到苦恼。

“两位,要不然换个位?我看你们这样隔位交流,未免也太难受了。”伊斯特话语刚出。

雷神便点头道:“也可以呀,方毅,你赶紧坐过来,我们好好再聊聊。”

如此没有情商的话语,让一侧的洪有些头疼。

方毅听到雷神这番话,也颇为无语。

人家伊斯特言语之中,表示受不了雷神这一直交谈的强烈意图。

再加上其怎么也是第四议长,就算方毅的实力眾人有目共睹,但就这样让其坐在这位置上,也太不把人家当回事了吧?

“行了,后面有的是机会聊。”洪立刻制止了雷神。

雷神听后也只好安静了下来,伊斯特见状倒也只感鬆了口气。

2点整。

巡察使接任的庆典正式开始。

“先生们,女士们,欢迎大家参加……”台上主持人高声介绍著,隨后摄像机镜头很快便转移到第一会长洪的位置。

並且介绍起了所有尊贵嘉宾。

典礼流程还算繁琐,毕竟还会邀请一些著名歌手乃至舞团在上方表演。

最后將由洪馆主亲自上台,正式给罗峰递出那极限巡查令。

……

极限武馆全球总部。

巨型飞船建筑內。

方毅、雷神、洪、罗峰一行四人行走在其中。

洪也趁此机会,给罗峰讲起了关於宇宙的事,尤其是超越战神在宇宙中还有一个名號,便是行星级。

而此类宇宙概念,洪其实私底下早就跟方毅说过,就在方毅走出遗蹟时便聊过。

罗峰虽然清楚,但还是要装作第1次了解。

往后聊起了更高的级別境界,播放一系列强者的战斗视频,罗峰虽然对其有所了解,但是看到这些战斗视频还是会感到震撼。

“在地球上,我和雷神虽然很强,但一旦进入宇宙,也不够格,只能算得上是勉强温饱。如今,方毅还有你都已经进入行星级,並且你们俩都是精神念师,倒也算对称了我们俩武者位置。”

“然后就是雾岛的事,也得跟你们说说了。”

雷神和洪立刻將话题,放到如今的最重要的事项上。

……

一架架战机行驶到雾岛位置。

机舱內的三维投影,將雾岛周边情景投放出来,此刻的雾岛早已消失,那磅礴的雾气也消散不见,只剩下一片大型湖泊。

洪將此地出现第3只皇级怪兽之事说出。

而各国眾人经过判断,得出结论──此地定有奇珍异宝!

周边已经驻扎有许多国家的强者,乃至於附近的雷射炮都有20多架,数量十分嚇人。

方毅静静听著,心中早已知道后续发展。

战机降落。

一行人进入了內部基地,在其中见到了其他国家的强者以及议员、议长。

同时通过屏幕,也看到那兽皇级触手兽。

在初次感受到皇级怪兽之后。

没多久,洪与雷神便联手进入湖泊下方,开始尝试猎杀这恐怖的皇级触手兽,最终成功的將这触手兽斩杀。

如此一幕。

令周边许多国家强者,皆是心中不由得一震。

方毅一直开启左眼解析世界,將洪、雷神与那皇级触手兽的战斗全部尽收眼中。

“这个皇级怪兽实力並不算强……还比不上另外两只,通过战斗表现来看,我若是全力出手也能解决。希望下去之后,那两个皇级怪兽不要跑,毕竟我还没跟这级別的怪兽交过手。”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1 / 2)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