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诗仙之风 大明:让你修宫殿,掀起工业革命
言毕,朱高炽嘆了口气道:“我大明有此奇才,实为幸事,只是...”
朱高炽话到嘴边,没有继续下去,但在场的人无不心知肚明,太子言外之意:埋没詔狱,实是朝廷之失!
王景慎见状,担心太子言多有失,说出什么大逆不道的话出来,连忙上前一步,换了个话题说道:“太子爷,吴尚书,您二位可知,奴婢方才在詔狱,还遇见了一桩奇事!”
“嗯?什么奇事?”朱高炽与吴中异口同声问道。
接著,王景慎便將锦衣卫传旨令林墨与黄淮斗诗,林墨顷刻间连作三首诗,震得黄淮心服口服、杨溥刻石研读的事情,绘声绘色地描述了一遍,並將自己匆忙记录下的诗稿呈上。
朱高炽和吴中好奇地接过诗稿,仔细观瞧。
朱高炽首先看到的是“落红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
他体胖心慈,更能体会这诗中蕴含的意味,联想到林墨身陷囹圄却仍心系工程,不禁动容:“此子……竟有如此胸襟!身处囹圄,犹思报效,以落红自喻,甘为春泥……这,这岂是寻常士子可比?”
还有那句“粉骨碎身浑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间!”,更是令他浑身一震。
此刻,他虽为太子,身处政治漩涡,深知“清白”二字在朝堂之上的千钧之重。
这诗句中透出的凛然气节与坚定操守,让他看到了一位孤臣孽子的风骨!
吴中同样大为震惊,他是洪武年间进士出身,国子监的佼佼者,学问渊博,自恃甚高。
尤其是那句“我自横刀向天笑,去留肝胆两崑崙!”竟让他有些语无伦次:“这等气魄!这等肝胆!豪迈冲云霄,忠义贯日月!真是那林墨顷刻之间所作?!而非古人遗篇?”
他明知故问,只是表达自己的难以置信。
吴中虽然对林墨先前的表现有些非议,但此刻还是由衷讚嘆,转身对朱高炽深深一揖:“殿下!臣今日方知何为天外有天,人外有人!此子之才,非止於土木算学,其诗文气节,更是惊才绝艷,直追古之贤士!若论诗才,莫说黄、杨二位学士,便是臣亦远远不及!殿下得此大才,实乃东宫之福,社稷之幸啊!”
朱高炽佩服摇头,“这三首诗词,气象万千,步步升华,想必林文瑾作诗时一定是慷慨激昂,大有捨我其谁之风!”
王景慎呵呵一笑,“太子爷有所不知,林文瑾作诗时,左手拿著鸡翅,嘴上沾著油渍,活像个泼皮无赖...”
“什么?”
“啊?”
朱高炽与吴中皆是一怔,互相对视片刻,继而哈哈大笑起来。
吴中扶额嘆道,“放荡不羈,不拘一格,颇有诗仙之风!”
朱高炽听著吴中的讚嘆,看著手中的诗稿,胖胖的脸上笑容更加灿烂,心中对林墨的保全之心更重。
这个林墨,带给他的惊喜,实在是太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