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章:我见得多了 落魄佣兵与半人女巫
跟火炉大师想像中树倒獼猴散的淒凉不同,伯爵的会客厅前还留著守卫。这两个男人头盔胸甲罩袍穿戴整齐,手持长矛腰挎短剑,看上去威风凛凛。
然而他们两个却在入侵者到来时选择站到两边,充当了仪仗队,而非为了家主的荣誉抵抗到最后。
明明已经在波恩生活了很多年,久到某些人能从毛头小子当上爷爷,可是邓肯仍旧接受不了人类的荣辱观。
是,你们寡不敌眾。但假如换成矮人,一个和一百个有什么区別?岩石之子绝不投降。
在经过时邓肯刻意看了两个守卫的表情,竟然在其中瞧见了骄傲。
因为我大著胆子留下没跑,所以我很自豪?你们怎么有脸!?这次邓肯连头都懒得摇了,只管跟上卡尔的脚步,去给旧时代划上句號。
一条铺平的红地毯笔直朝前,位於终点的那把红木椅子歪坐著波恩的统治者。矮人认识他,威廉姆·冯·贝克曼。但邓肯不记得伯爵何时老成这样,即使相隔近百步的距离,那股苍老的气息依旧强烈到熏疼了邓肯的眼睛。
熔炉之父啊,我们的老领主是不是拉裤子里了。
和很多人的想当然不同,邓肯视力其实非常好,过浓的眉毛和眯眼看人的习惯对此都没影响。从走进这扇门起,伯爵的老態便深深震撼到了邓肯,本来在矮人记忆里,伯爵最多人到中年。
好吧,邓肯承认,他很早就放弃了计算人类的年龄,免得把自己逼疯。他先为衰老的伯爵感到悲哀,继而又觉得释然,整个思索的过程在朝前走时便完成了。
没办法,当你和一群朝生夕死的短命鬼相处,就得学会习惯,主要是习惯於他们的死亡。邓肯其实並不愿意跟人类交朋友,旁观长腿的死亡固然伤心,被迫出席葬礼听一群人哭哭啼啼,更会要了邓肯老命。
哭?只有一种矮人会哭,就是刚出生的孩子。从那以后无论男女老幼,即便天塌下来砸在头顶上,矮人都不会掉眼泪。
我们生於岩石,我们就是岩石。
那天晚上亲兄弟死於恶魔之手,邓肯的悲伤在一瞬间便转化为了愤怒,没浪费一星半点的精力去哭天抢地。
“邓肯·火炉,我就知道是你搞的鬼。”伯爵老了,说个话颤颤巍巍,头禿得只剩下几撮紧贴前额的白毛,和嘴唇上散乱的鬍鬚同样可笑。
波恩的领主已经老得都快起不来了,没人搀扶的话吃喝拉撒都会在椅子上解决。
此时此刻,那个年轻的威廉姆仍活在邓肯的记忆中,穿著邓肯打造的盔甲痛击亚琛的匪徒。多好的日子啊,矮人把起伏的情绪深埋进心里,遮住大半张脸的眉毛和鬍鬚也帮了不少忙,没人能看得穿火炉大师。
“我从没想到一个矮人竟然会支持儿子推翻父亲,如此大逆不道,有违人伦!”伯爵对邓肯下了评语,不理亲儿子卡尔,就盯著邓肯。
老伯爵愤怒地涨红了脸,才说完便陷入了一阵剧烈的咳嗽。
“我也没想到堂堂威廉姆·冯·贝克曼会求助於巫术,妄图多活几年。”邓肯不动声色地驳了回去,每说一个字,就剥去了一点老伯爵在他心中的曾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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