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三十六章:离別  落魄佣兵与半人女巫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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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如何,至少让迪恩觉得必须想个充分的藉口,把自己先从女巫跟大贵族可能爆发的衝突里摘出来,还不能像个逃跑的胆小鬼。

“小姐?”

张开嘴灵感便跟著来了,他忽然知道了该怎么说,好叫僱主根本无法拒绝。

“嗯?”一双褐色的大眼睛转向了他,迪恩在里面看到了波动和掛在嘴角的笑意。

可能是太阳光跟兜帽製造出的阴影吧?佣兵自我提醒別搞不清界限在哪儿。他是吃这碗饭的职业人士,懂得压制住某些不切实际的妄想,女客人漂不漂亮,与你何干?认清你的位置!

“我想请问你还需要我的服务吗?”精灵的面部表情限制了他,导致他把话说的相对委婉,当断不断。“我是说这几天。”

“你有別的事?伍德先生?”兜帽下的笑容没了,隨著精灵调整姿势,他也就只看得见个下巴。

“毕竟已经过去三个月了,我……”他想起自己为此掐过精灵的小脖子,还是跳过人名比较好,“想回家看看。”

“那好吧,再会了,迪恩。”

赵雯点了下头,他赶紧回之以眼睛直衝地面的深度鞠躬。迪恩重新抬起头,精灵已经走了,披著黑斗篷的身影被来往的人群所吞没,一点可供追忆的片段都没留下。

人家什么时候在乎过你?这不是连挽留都没有。

迪恩全靠抓著兜里的五个金幣才抵住了如潮水般袭来的失落感,这可是整整五个金马克,你三年,不,四年都挣不到的钱!

想通了的佣兵选择了跟僱主相反的方向出城,他要买匹马好赶回镇上,去见见朝思暮想的瑞秋。既然赵雯不提,也就解除了迪恩的义务,还了他自由。

他推掉了年轻漂亮的异种族僱主,在秋收与旅客返乡的季节以高价收了匹老马,把一星期旅程压缩到了四天,死赶活赶,结果什么都没赶上。强森夫妇的遗体不可能躺在那儿等他三个月,这无所谓,去教堂后的墓地总能找到这对老熟人。

他没想到的是瑞秋也不等自己,据说是跟路过的男人走了。

“走了?”佣兵难以置信,瑞秋不像他从外地流落来,女招待是土生土长的本地人,不幸父母双亡才去酒馆干了女招待,和强森夫妇还有点亲戚关係。

“不然你想怎么样?要我养著你的小公主吗?”买下强森酒馆的新老板是个瘦小的男人,体型不及强森一半,却有著几倍於后者的好斗。

话不投机,佣兵不说了,低头喝完杯中剩下的酒。他瞄了眼替代瑞秋的女孩,有著和老板相似的瘦小,年龄最多不超过十五岁,木酒杯都比女孩的手大。

“嘿!眼睛放尊重点,那是我女儿!”

瘦老板打断了他的窥探,搞得迪恩非常尷尬,店里有別的顾客在,这些人都认识他。

做生意的老板非要这么好斗吗?不过倒也解释了瑞秋留不下来的原因,乡下酒馆没太多客人,养不起两个女招待。

佣兵放下枚铜幣当酒钱,走出了酒馆。里面的陈设都没变过,厨房布帘上的油渍也保持了原状。然而其实一切都变了,不是吗?迪恩对著藏进山里的夕阳发愣。亏得自己家都不回就直接来这儿,却没见到想见的人。

唉……

“迪恩·伍德?”他闻声转身,花了点时间想起这位是谁。

是镇上的警卫艾德慕,两人曾经做过同事,直到新镇长大幅削减守卫数量,迪恩不得不另谋出路为止。

老同僚告诉了他一个耳熟能详的故事,包括了折磨与之后发生在河边的谋杀。艾德慕数次提到了“披黑斗篷不露脸的女人”,想必就是赵雯了。只不过在艾德慕的版本里,坠河的瑞秋被大家所救,连夜跟路过的外乡人跑了。

迪恩谢过了艾德慕,用发软的腿走回家。他在这里已经没有人了,一个都没了。第二天,拔了两束野花摆到强森夫妇合葬的墓碑上,迪恩离开了收留他整整六年的镇子。

佣兵拍了下老马的屁股,和不算故乡的故乡告了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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