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章 眷属 转生龙兽,开局带王女跑路
两只狗头人蹲在阴暗的洞穴口,锈跡斑斑的矿镐歪斜地插在泥土里。
年轻狗头人用爪子挠挠鳞片:“內瑟斯想问,我们鳞爪部落挖通所有隧道后该去哪儿?“
老狗头人抽动著鼻孔,爪子像苍蝇搓手一般:“桀桀!俺要去偷那个两脚兽的亮晶晶!“
“不吱!內瑟斯是说生命的终极意义!“年轻狗头人有些无语,在它的想像里,狗头人的一生应该这样度过:
当回忆往事时,它不会因为虚度年华而后悔,也不会因为碌碌无为而羞愧。跟后代们能讲的故事,是跟隨真龙陛下征战四方,让费伦颤抖的传奇故事,而不是某年某月俺在某下水道拾到一个井盖....
但鳞爪部落至今依旧没有找到能接受它们的巨龙。
它记得族群里曾派出十几位好手去风暴山脉探险,据说那边有蓝龙出没。可那些同伴就像石沉大海,再也没回来。
在损失了这么多同胞后,首领终於决定不再做这些虚无渺茫的尝试,它们这才从风暴山丘迁移到这片废弃半岛上。
这片地半岛的空閒地方很多,它们是被派来探查隧道路线的。
老狗头人叼起发霉的肉乾含糊道:“当然是为了偷更多亮晶晶,然后缩在宝藏堆里打呼嚕!吱嘎——!“
內瑟斯摇摇头,它总是和族群里的同类们说不到一块去。
自从在垃圾堆里翻到那本人类书籍后,它就天天抱著钻研,脑子里装满了那些被同类嗤笑的奇思妙想。据人类说,这貌似叫『哲学』?
“好吧,该走了,去下一个地方吧。”
老狗人站起身,抖落身上的泥土,招呼它的同伴。
內瑟斯却一动不动,浑身微微颤抖。
“嗯,你又咋啦?”老狗头人视线隨著內瑟斯昂头注目的天空看去。
一只巨龙正展翅飞过,阳光照射在鳞片上,折射出令人目眩的光芒。
“鳞片之祖!天空与风之王!活著的传奇!”
內瑟斯跳了起来,声音因激动而嘶哑,它挥舞著爪子大声呼喊,把那些从书上看来的好听点的名字一股脑丟出去。
狗头人自认为是巨龙的远亲后代,並对它们抱有近乎宗教般的崇拜。
因此,一只狗头人见到真正的巨龙时,大多都是极致敬畏、狂热崇拜和受宠若惊,並且话都说不利索,內瑟斯这种算是狗头人中的魔邓肯了。
此刻,內瑟斯感觉自己心臟快要跳出胸膛,这是它一生中最接近神圣的时刻。
谁在说话?
总有种自己是高架桥收费站站长,要被狮子斩乱砍的感觉,米修斯微微侧头,敏锐地捕捉到关键词。
此刻他正飞行在半空中,龙爪抓著一只座狼。这是他在巡视半岛过程中,无意间看到它们在进行群体捕猎。
米修斯想著,经过前面的事端,下次绝对要做好万全准备,再狠狠报復回去。
所以他打算在半岛抓点壮丁,这不巧了不是。
按现代標准来说的话,座狼是一种巨大、聪明、能说狼语的超级军犬,在怪物手册上,標註的智力为6,这意味著它能理解简单的策略,甚至可以跟骑手交流。
基於此点,它们是非常好的眷属组成部分。
所以米修斯的龙类收服眷属的天性便唤醒了,直接降落在它们面前,顺便把座狼追逐的猎物压扁。
“哦齁齁齁....”下面只传来几声哼哼就了无气息了。
米修斯挪挪屁股,將这只可怜的梟熊踢开。
座狼群敬畏地看著突然降临的巨龙,不由自主地后退了几步。
“我要你们臣服於我!”米修斯展开双翼,昂起头颅说道。
“嗷呜~”
没过多思考,头狼马上伏低身子,表示臣服,其他座狼纷纷效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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