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他们滴马,没有我滴马跑得快哇 族人们回家吧,我真不是哥杀
亨利等人继续赶路,走了一段距离,前方就传来重剑呼啸的声音。
【经验值+6+2+2……】
等亨利等人赶过去,看到汉森正一脸思考的站在一堆哥布林残骸面前。
亨利查看了一下战斗记录:“有变异能力,但变异程度还不算高,尚且在正常范围之內。”
汉森回头好奇看了一眼,点头:“对,但是很奇怪。变异程度没有增加多少,那为什么变异数量会暴增呢?一般来说,变异程度也会有变化才对。”
变异了,但没有完全变异。古怪,非常古怪。
这就像是哥布林族中忽然诞生了很多“天才”,但这批“天才”里没有出现“更聪明的天才”。一般正常来说,十个天才里,总归有一个更天才的。但连杀了两个变异哥布林,变异程度却非常诡异的差不多。
这个情况本身就很反常识,也很反直觉。
亨利抽出狩猎刀,挑起其中一个普通哥布林的內臟:“而且,它们开始变得『有用』了,內臟肉的质量有所上升。”
汉森百思不得其解:“队长,你有什么看法?”
亨利摇头:“目前情报不足,无法做出判断。我们赶往下一个地点,看看其他哥布林是不是也是这样。”
汉森点头:“好,如果哥布林们只是这种变化,那应对起来也不是很麻烦。只要不形成数量……算了,当我没说。”
哥布林形不成数量,这句话本身就是个玩笑话。
亨利被汉森夹在咯吱窝下指路,一行人赶路速度奇快,几乎是上午赶路速度的两倍,这还是为了照顾队伍里速度较慢的阿丽亚和狂怒。
“停下。”
汉森立刻將亨哥队长放下,並有样学样的蹲下。在击杀完变异哥布林后,他的身上也抹上了哥布林的体液混合著泥土,也穿上了同款的丛林偽装衣。
亨利皱眉:“有变异哥布林巡逻队,是一只变异狼骑哥布林,它们来的方向正是湖泊那边。”
汉森笑嘻嘻:“狼骑哥布林?这不手拿把掐么。塔克大叔,这次就靠你了,我们保护你的后方安全。”开玩笑的,巨鎧战士打这种挺麻烦,万一被当狗溜就很丟脸了——只要没能秒杀,被溜一小会儿,也会很丟脸。
塔克瞪了一眼,拿起重弓:“队长,你指一下方向,我去射杀。”
亨利指著东北方向,吐了一口吐沫:“轻风,三百米左右,大约在五个呼吸后进入你的射程。”
塔克看了一眼吐沫的动向,听著这贴心的报点,感觉这一刻简直爽到不行,就像是背部发痒的时候让队长挠,一下子就挠到痒痒处的爽一样。
五个呼吸到,一只灰白色狼背著一个手拿小型武器的哥布林从林间小路里慢步走出来,后面跟著一些有简单武装的哥布林。
“嗖!”
长箭破空,划过一道优美的曲线,直接將狼骑哥布林连同它身下的灰狼一起射穿钉在地上,重弓的威力无需多言。
哥布林们开始惊慌尖叫,四散逃亡。虽然它们有了不小的变化,但失去主心骨却依旧胆小逃亡的本质却没有改变。不一会儿,它们就跑没影了。
汉森一脸羡慕:“大叔,你这攻击距离,简直厉害。”
塔克喘著粗气,手臂微微颤抖:“那你当猎人不?”
汉森:“不当,巨鎧才是真爷们。”
塔克瞪了一眼,收弓,接过阿丽亚递过来的水袋喝了一口水,缓解虚弱状態。
等塔克喝完水缓了缓,大家开始赶向狼骑哥布林那边。
汉森好奇询问:“队长,你的魔眼究竟能看多远?”
亨利没有应话,而是看著战斗记录,眉头一挑。
大家安静下来,汉森默默地握著重剑。
你可以质疑队长的实力,但队长挑眉毛的时候最好做足防御准备。高贵的魔眼,就是这么伟大。
塔克好奇:“队长,怎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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