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72章 :膝盖中箭的老战士  蛮子开始寻思了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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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都是狗屎的藉口,南佬最喜欢精灵豆芽,不管男的还是女的,都愿意开高价钱买。

南佬贵族就是拿咱们当个黑手套,刻意把豆芽安排在最危险的地方,等变成俘虏再从咱们手里买回去当奴隶。”

老洛林被打开话匣子,就止不住了,冷酷呼啸的风雪里,唯有激烈的言语才能让人感觉还活著:

“自从膝盖中了一箭,我的实力就受了很大的影响,没了以前那股子不怕死的混蛋劲。

但我的运气还不错,上一任兰诺克公爵那老混蛋邀请我去做他的护卫,说一年的薪水能买一百头牛,我就寻思著去玩了几年。

妈的,那帮南佬贵族,不止玩女人,甚至连他妈母蜥蜴都不放过,说什么那不是蜥蜴人,是龙人,龙是帝王之证。

呸,畜生东西。”

洛林吐了一口唾沫:“不过那破地方,確实很繁华,美酒、佳肴、女人、骏马……只要你能想到的东西,那老混蛋都愿意招待你。”

“咱们部落应该不少人已经定居在兰诺克公爵的领地了吧?”卡斯想当然询问,他不认为蛮子对家乡的执念,能抵御糖衣炮弹的诱惑。

就以自己等人当前的处境来看,每隔几年的一百天都要在荒郊野岭里度过,且中途约四十天是不见光芒的极夜,是个正常人都难以忍受。

而另一头,是温暖的环境,舒適的生活条件,实力强悍深受敬畏,兰诺克公爵也捨得下血本拉拢,怎么看都是去南方定居更好。

“大萨满降下神諭,选择在南方定居的人,已经被氏族与部落除名,即便他们额头依然烙印战纹,都已经不再是瑞什曼人了。

我当时犹豫了很久,毕竟你看看……”老洛林摊开双手,露出被雪花染成白色的羊毛皮袄,满是皱纹的老脸开怀大笑:

“这鬼地方,脑子正常的人都不会想待在这儿生活,但我想人活著的时间其实很短,但死后的路又很长。

如果我变成了南方佬,就不会见到瓦格哈的猎鹰,不会目睹拉葛瑞的玫瑰,死后反而去他们软弱死神巴泽尔的冥府。

让我放弃进入殿堂,放弃与先祖们一同用牛角杯豪饮的机会?

呸,普拉亚的狼崽子才会这么做!”

“有道理,老爷子说得对,咱们不止要考虑活著,还要考虑怎么荣誉的死。”哈坎点点头,放下麻布袋子,取出装酒的皮袋递给老洛林。

老洛林当即豪饮了一口,壶口朝铺上一层白雪的坚硬地面洒下一些酒水,皮袋递给卡斯:

“敬我们部落的年轻人,获得一场能令诸神瞩目的荣誉死亡。”

卡斯接过皮袋,不再思索討论死后的世界是否过於荒诞,他同样豪饮一口,將酒水倾洒向天空:

“敬我们部落的白须战士,见到瓦格哈的猎鹰,用他的传说荣誉氏族的先祖。”

哈坎接过皮袋,胎教毕业让他的词汇量有些匱乏,只能以最直白的口吻表述:

“瓦格哈,赐予我们一场荣誉的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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