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章 少年阿飞,忽悠瘸了! 综武:好汉饶命!我真不是在演!
李忘忧满脸生无可恋地游荡在李府的后花园里。
真是满园春色关不住,可怜枪法无处用。
若是早知道邀月那女魔头去闭关了,他何苦把自己关在小黑屋里啃那本晦涩难懂的《洞玄子》?
去听个曲儿不香吗?
“造孽啊——”
李忘忧仰天长嘆,惊起树梢两只正在恩爱的麻雀。
既然邀月那边是彻底没戏了,总不能真的一头撞死在豆腐上。
他眼珠子转了转,脚尖一拐,朝著表姐林诗音的院落走去。
好久没见表姐了,也不知道表姐最近过得如何。
刚一踏进那幽静雅致的小院。
嗯?
有人?
李忘忧眉头微挑,好奇心瞬间战胜了鬱闷。
他放轻脚步,跟做贼似的探头望去。
只见院中的石桌旁,林诗音正坐在那里,一旁还有一个半大孩子。
而那个孩子,衣著朴素,身形清瘦,脊背却挺得笔直,像是一桿寧折不弯的標枪。
“表姐!”
李忘忧大摇大摆地走了出去,脸上瞬间掛上了那副標誌性的笑容。
“这哪来的野孩子?长得倒挺精神。”
听到声音,林诗音的动作一顿,转过头来。
见到是李忘忧,她那双美眸中,顿时迸发出一丝惊喜的光亮。
“表弟,你出关了?”
她连忙招手,“快来,我正想找你去呢。我给你介绍一下,这是沈叔父的孩子。”
沈叔父?
李忘忧脚下一顿。
能被表姐称为沈叔父,还能把孩子託付到李园的……
沈浪的孩子?
李忘忧的目光瞬间锐利起来,直勾勾地盯著那个少年。
那少年察觉到李忘忧的视线,猛地转过头。
四目相对。
李忘忧心头微微一跳。
好凶的眼神!
那根本不像是一个十来岁孩子的眼神,反倒像是一头在荒野中独自求生的孤狼。
警惕、冰冷、野性十足。
少年的肌肉瞬间紧绷,右手下意识地按向腰间。
那里別著一把简陋的铁片,勉强可以看出是把剑的形状。
若是林诗音不在这里,李忘忧毫不怀疑这小狼崽子会直接扑上来咬断自己的喉咙。
这种標誌性的气质,这种野兽般的直觉。
没跑了。
这就是未来为了林仙儿那个绿茶婊要死要活,最后终成一代剑神的阿飞!
“嘖嘖嘖。”
李忘忧摸了摸下巴,眼中的兴趣愈发浓厚。
他看向林诗音,明知故问道。
“表姐,这是什么情况?这小鬼怎么会在咱们家?沈叔呢?”
林诗音嘆了口气,眼神复杂地看了阿飞一眼,將李忘忧拉到一旁,压低声音解释起来。
原来就在不久前,沈浪和那位千面公子王怜花突然造访李园。
两人行色匆匆,也没多留。
只是將这个孩子託付给了李老爷子,说是让帮忙照看一段时间。
至於原因嘛……
李忘忧猜也猜到了,真相只有一个。
这孩子是沈浪和白飞飞的。
沈浪家里的那位正房朱七七,那可是个醋罈子成精的主儿。
要是让朱七七知道沈浪在外面还有这么大一个儿子。
估计沈叔家里得天天上演全武行。
“噗——”
李忘忧没忍住,直接笑出了声。
“搞了半天,原来名震天下的沈大侠也是个怕老婆的主儿啊!”
“我还以为多英雄呢,原来也是夫纲不振。”
说完这话,李忘忧突然觉得后背一凉。
想起了自家那位还在闭关的移花宫主。
呃……
好像自己也没资格嘲笑沈浪。
大家都一样,大哥別笑二哥,都是苦命人。
李忘忧摇了摇头,將这种同病相怜的情绪甩出脑海,重新將目光投向了阿飞。
这可是个好苗子啊!
天生的剑客胚子,出剑快、准、狠。
没有任何花哨,只为杀人。
只要稍加调教,日后绝对是江湖上顶尖的高手,比起西门吹雪那种装逼犯也不遑多让。
最重要的是……
这小子现在还小!
单纯!
好忽悠!
要是现在把他收服了,以后出门带著这么个金牌打手。
看谁不爽就让阿飞上去捅两个窟窿,那得多威风?
简直是居家旅行、杀人越货的必备保鏢啊!
想到这里,李忘忧脸上的笑容逐渐变得猥琐……哦不,是慈祥起来。
他搓了搓手,走到阿飞面前,弯下身子,儘量让自己的视线和少年平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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